2、复试: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3、公布复试合格名单。复试合格名单于4月10日前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考生应按照生源地省级招办的规定参加2017年高考报名及体检。
4、报名费: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五、录取办法
1、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的名单为我校拟录取考生。学校根据各省保送生录取工作安排为考生办理录取手续。外国语学校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生只能录取到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录取通知书于2017年7月统一邮寄。
2、录取名单公示。录取后的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六、咨询方式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邮编:611756
联系电话:028-66366386、66366379、66368074
七、申诉渠道
申诉机构: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申诉电话:028-66366386、66366379、66368074
邮箱:1447569327@qq.com
八、监督举报机制
1、我校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整个工作过程受学校纪委和监察处监督。
2、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我校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
4、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人资格,并报考生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28-66366444,66366065,监督邮箱:jwbgs@home.swjtu.edu.cn。
九、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西南交通大学
2017年0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