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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17-01-19 来源: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966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三年,学习期限四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6.93万平方米(约合854   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4.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6平方米;生师比11.9;专任教师49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3.5%;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31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896元;图书56.72万册,生均图书94.9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生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综合参考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社会对学校专业人才需求及学校特色发展规划等内容,确定各类型招生计划规模。省外招生计划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具体由教务处、学生处、各系提交分专业招生计划规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报教育厅审定后组织实施。
2.英语教育、应用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
其他专业语种不限,我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3.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学制 科类
1 520602 矿物加工技术 3 理工
2 5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理工
3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理工
4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理工
5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理工
6 570102 化工生物技术 3 理工
7 590201 食品加工技术 3 理工
8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3 理工
9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互联网开发技术) 3 理工、文史
10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通信技术) 3 理工、文史
11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UI应用技术) 3 理工、文史
12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3 理工、文史
13 630302 会计 3 文史、理工
14 630701 市场营销 3 文史
15 640101 旅游管理 3 文史
16 650102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3 艺文
17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3 文史
18 670203 应用英语(商务翻译) 3 理工、文史
19 670208 应用韩语 3 理工、文史
20 670301 文秘 3 文史
21 670102K 学前教育 3 文史
22 670103K 小学教育 3 文史
23 670404K 语文教育 3 文史
24 670105K 数学教育 3 理工
25 670106K 英语教育 3 理工、文史
26 670107K 物理教育 3 理工
27 670108K 化学教育 3 理工
28 670109K 生物教育 3 理工
29 670110K 历史教育 3 文史
30 670112K 音乐教育 3 艺术(文)
31 670113K 美术教育 3 艺术(文)
32 670102K 学前教育 2 五年制转段
33 670103K 小学教育 2 五年制转段
34 670103K 小学教育(音乐) 2 五年制转段
35 670103K 小学教育(美术) 2 五年制转段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标准
1.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宿费(标准: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六人间1000元/生·学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4000元/生、2500元/生两个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
六、录取原则
1.按120%调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调档比例为105%。
2.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着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艺术类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第一志愿录取已满,不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 “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成绩、志愿相同文科参考语文、外语成绩,理科参考数学、外语成绩。中职升高职按专业成绩录取,若相同技能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教育、音乐教育、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按考生志愿顺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成绩+专业加试成绩。综合分相同按艺术成绩录取。如再相同参考语文、外语成绩。
7.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21-6681668  0421-6681658
传 真:0421-6681668
网 址:http://www.cysz.com.cn
E-mail:mengqqw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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