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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017-01-20 来源:中国高考网
一、概况

东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坐落在东北中心城市沈阳。学校始建于1923年4月。1928年8月,著名爱国将领张学良将军兼任校长。学校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国务院首批批准有权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大学。

学校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3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按照设计学类大类招生。拥有设计艺术哲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音乐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艺术设计、音乐2个方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校具有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学校聘请外籍教师和国内设计领域著名教授任教,与美国伊利诺伊东北大学等学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每年选派优秀本科学生赴国外交流学习。

二、美术类(设计学类)专业

(一)招生计划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实行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制4年,外语语种为英语,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面向河北、辽宁、福建、山东、河南、四川、湖南、安徽、浙江9省招生80人,分省分科类招生计划如下:

预留计划在录取时根据各省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二)录取办法

1.各省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录取时使用所在省提供的专业统考成绩。

2.录取办法:我校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分省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要求专业省统考合格,省统考成绩达到控制线且不低于220分,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400分。

3.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无色盲、色弱。

三、音乐表演专业

(一)招生计划

1.音乐表演专业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制4年,外语语种为英语,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招生专业方向及专门化如下:

2.音乐表演专业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河南、湖南、浙江8个省市招生60人,分省分专门化招生计划将于5月初公布。

(三)校考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份 考点 专业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江西 待定 网络报名 待定 详见当地考点通知
江苏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网络报名 2月12日
山东 济南市招办 网络报名 2月9-10日
河北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2月13-14日 2月16日
广西 广西师范大学 2月4-5日 2月7日
福建 福建师范大学 1月18-19日 1月21日
实行网络报名的省份,考生须登录所在省考试院公布的网站查询报名时间。

(四)考试科目和内容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摄影专业
科目 画  纸 考试方式 分值
素描 8K画纸 头像默写 100分
色彩 8K画纸 静物默写 100分
2、音乐学专业

专业考试包括技能考试(声乐或器乐,占专业总分80%)和乐理与练耳考试(占专业总分20%)。其中技能考试总分包括现场技能面试评分和录像复审评分两部分。

(1)技能考试(80分)

A、现场技能面试:演唱或演奏自选作品1首(占技能考试总分60%);

B、录像评分:本校招生组对现场技能面试予以录像,并带回学校复审评分(占技能考试总分40%)。

(2)乐理与练耳考试(20分)

在考点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时间约为一个小时左右。

3、舞蹈表演专业

考试分现场面试评分和录像复审评分两部分,其中现场面试评判分数占总分值的60%,录像复审评判分数占总分值的40%,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为两部分成绩之和。现场面试内容包括基本功测试和舞蹈表演测试。

(1)舞蹈基本功(50分)

A、舞蹈基本条件(包括形象、身高、体重、软开度、弹跳,30分)

B、舞蹈技术技巧(跳、转、翻,无规定动作,20分)

(2)舞蹈表演(50分)

A、舞蹈作品(3分钟以内,35分)

B、即兴舞蹈(15分)

考试服装要求:女生穿舞蹈袜、连体服、舞蹈鞋,男生穿舞蹈衣、舞蹈裤、舞蹈鞋,自备舞蹈作品音乐和表演服装。

(五)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资格线由生源所在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除动画、摄影、舞蹈表演专业外,其他专业将视考试总体情况确定外语单科成绩分数线(原则上江苏省考生不低于40分,其他省考生不低于50分)。

2、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规定的我校所在批次的艺术类投档资格线、专业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合格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其中,音乐学、音乐表演考生专业成绩应达到专业总分的60%以上(含60%);舞蹈表演专业成绩应达到专业总分的70%以上(含70%)。

(六)成绩发布

按招生计划的4倍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并于4月上旬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考生专业成绩和名次。考生成绩按生源省份和专业类别分别排名,报考美术设计类的考生,考试成绩适用于填报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各专业;报考动画摄影类的考生,考试成绩适用于填报动画和摄影专业;其他艺术专业成绩适用于报考相应专业。

成绩查询网址:http://zsxx.ahnu.edu.cn/。

三、学费标准

2016年我校美术学、音乐学专业收费标准5000元/人·年,上述其他专业7000元/人·年;2017年各专业收费标准由安徽省物价部门确定。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招生办0553-5910077、5910161;美术学院0553-5910565;音乐学院0553-3869376;新闻与传播学院0553-5910916。

招办邮箱:asdzsb@163.com

招生网址:http://zsxx.ah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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