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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7-01-24 来源: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4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三---五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9.3万平方米(约合289.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6平方米;生师比14.3%;专任教师41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4.7%,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8.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494.8万元,图书52.9万册,生均图书80.1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无。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1

520804

环境工程技术

3年

2

530102

供用电技术

3年

3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4

540403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3年

5

540502

工程造价

3年

6

540701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3年

7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年

8

560103

数控技术

3年

9

560114

电机与电器技术

3年

10

560203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3年

11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12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3年

13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年

14

570203

石油化工技术

3年

15

570207

工业分析技术

3年

16

600202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年

17

600405

空中乘务

3年

18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3年

19

610115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3年

20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21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3年

22

610214

电子商务技术

3年

23

620502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

3年

24

630302

会计

3年

25

630506

报关与国际货运

3年

26

630903

物流管理

3年

27

640101

旅游管理

3年

28

640105

酒店管理

3年

29

65010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年

30

650108

服装与服饰设计

3年

31

670202

商务英语(涉外酒店管理)

3年

32

690104

社区管理与服务

3年

33

690304

社区康复

3年

34

670102K

学前教育

3年

35

670103K

小学教育

3年

36

670104K

语文教育

3年

37

670106K

英语教育

3年

38

670118K

特殊教育

3年

39

670118K

特殊教育(英语)

3年

40

670118K

特殊教育(学前教育)

3年

41

670121K

心理健康教育

3年

42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5年

43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5年

44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年

45

630903

物流管理

5年

46

670102K

学前教育

5年

47

670103K

小学教育

5年

48

670118K

特殊教育

5年

四、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营口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500-10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以及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的减免等按国家、辽宁省有关文件执行。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2016年 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 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 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专业志愿间有专业级差,专业级差3分。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省招考委的相关文件执行。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7—2833141   2826621 2840511   2801933
传    真:0417—2834241
网    址:www.ykdx.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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