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计划:设计学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125名,动画25名,绘画30名,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40名。具体招生地区及分省计划如下:
注:1.分省计划以省级招办最终公布的2017年招生计划为准。
2.以上专业均为本科、学制四年。
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每学年学费15000元;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绘画专业、动画专业每学年学费11500元;学年末按照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17年高考报名相关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
2.参加高考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三、录取原则
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参加高考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参加高考省市艺术类相应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所在省的文理科考生一起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6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4.重庆大学以第一学校志愿招生录取,当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余下招生计划补录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四、复查复测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学校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监督机制
1.学校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公正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考核选拔和录取工作。
2.学校纪监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投诉举报电话:023-65106714、13132371850(工作时间内,仅限投诉举报)。
六、其他
1.本简章解释权属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若教育部2017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044
咨询电话:023-6511209065102371(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023-6567820165678236(艺术学院)
023-6510625865111919(美视电影学院)
传真:023-65105206
网址:zhaosheng.cqu.edu.cn
邮箱:zhaosheng@cqu.edu.cn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