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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辽宁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7-02-08 来源:中国高考网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铁岭市银州区岭东街一委(沈哈高速公路铁岭北出口南行500米)。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4.2万平方米(约合367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8平方米;生师比18.8:1;专任教师33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082.5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1515元;图书45.85万册,生均图书65.31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不限

男女比例: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1

560103

数控技术

3

 

 

02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03

5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04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05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06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3

 

 

07

540404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3

 

 

08

5607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

 

 

09

510107

园艺技术

3

 

 

10

510202

园林技术

3

 

 

11

570104

农业生物技术

3

 

 

12

510101

作物生产技术

3

 

 

13

510113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3

 

 

14

510118

农业经济管理

3

 

 

15

590101

食品加工技术

3

 

 

16

510301

畜牧兽医

3

 

 

17

510302

动物医学

3

 

 

18

510306

宠物养护与驯导(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

3

 

 

19

630801

电子商务

3

 

 

20

670202

商务英语

3

 

 

21

630302

会计

3

 

 

22

640101

旅游管理

3

 

 

23

630903

物流管理

3

 

 

24

630701

市场营销

3

 

 

25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26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27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3

 

 

28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3

 

 

29

670405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高尔夫运营与管理)

3

 

 

30

670405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高尔夫俱乐部商务管理)

3

 

 

31

670405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

3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宿费600元/生/年。

2.学生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及日常表现学院设奖学金: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2、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高尔夫俱乐部商务管理)、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高尔夫运营与管理)专业要求:身体健康,体形匀称;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其他专业均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我院2016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我院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录取专业按考生填报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电话:024-7286088872860999传真:024-72860777

邮编:112099

网址:http://www.lnvc.cn

电子信箱:lnvc_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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