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 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 位门类 |
020101 |
经济学 |
4 |
文理兼 |
经济学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 |
理工 |
经济学 |
050201 |
英语 |
4 |
文史 |
文学 |
050202 |
俄语 |
4 |
文史 |
文学 |
070102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4 |
理工 |
理学 |
070301 |
化学 |
4 |
理工 |
理学 |
070302 |
应用化学 |
4 |
理工 |
理学 |
071202 |
应用统计学 |
4 |
理工 |
理学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 |
理工 |
工学 |
080203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4 |
理工 |
工学 |
080204 |
机械电子工程 |
4 |
理工 |
工学 |
080205 |
工业设计 |
4 |
理工 |
工学 |
080207 |
车辆工程 |
4 |
理工 |
工学 |
080301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4 |
理工 |
工学 |
080405 |
金属材料工程 |
4 |
理工 |
工学 |
080406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4 |
理工 |
工学 |
080407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4 |
理工 |
工学 |
080501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4 |
理工 |
工学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 |
理工 |
工学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4 |
理工 |
工学 |
080702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4 |
理工 |
工学 |
080703 |
通信工程 |
4 |
理工 |
工学 |
080705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4 |
理工 |
理学 |
080801 |
自动化 |
4 |
理工 |
工学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 |
理工 |
工学 |
080903 |
网络工程 |
4 |
理工 |
工学 |
08130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4 |
理工 |
工学 |
081801 |
交通运输 |
4 |
理工 |
工学 |
082102 |
武器发射工程 |
4 |
理工 |
工学 |
082103 |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
4 |
理工 |
工学 |
082104 |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
4 |
理工 |
工学 |
082105 |
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 |
4 |
理工 |
工学 |
082106 |
装甲车辆工程 |
4 |
理工 |
工学 |
082107 |
信息对抗技术 |
4 |
理工 |
工学 |
082502 |
环境工程 |
4 |
理工 |
工学 |
082801 |
建筑学 |
5 |
理工 |
工学 |
082901 |
安全工程 |
4 |
理工 |
工学 |
12010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4 |
理工 |
管理学 |
120202 |
市场营销 |
4 |
文理兼 |
管理学 |
120601 |
物流管理 |
4 |
理工 |
管理学 |
120701 |
工业工程 |
4 |
理工 |
工学 |
120801 |
电子商务 |
4 |
理工 |
管理学 |
130310 |
动画 |
4 |
艺术类(文/理) |
艺术学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艺术类(文/理) |
艺术学 |
130503 |
环境设计 |
4 |
艺术类(文/理) |
艺术学 |
130504 |
产品设计 |
4 |
艺术类(文/理) |
艺术学 |
020301K |
金融学 |
4 |
理工 |
经济学 |
030101K |
法学 |
4 |
文史 |
法学 |
080409T |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
4 |
理工 |
工学 |
080714T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4 |
理工 |
理学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4 |
文理兼 |
管理学 |
120203K |
会计学 |
4 |
文理兼 |
管理学 |
2、学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沈阳理工大学实行“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政策,并为经济特殊困难的新生入学设立“绿色通道”。
(1)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资助奖学金”等。
(2)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目前已在全国多个省市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事宜请咨询本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市、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每年评选“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同时设有临时性助学金。在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劳动等方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岗位,让他们通过勤工助学方式,获取一定的报酬。
(4)减免: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对孤儿大学生、因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就读学生实行学费、住宿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毕业生执行国家资助政策进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5)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先入学,然后根据调查、了解、核实的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使每一位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我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及批次,学校录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级招考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分专业录取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其他省(区、市)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按平行志愿排序分,下同)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在已调档考生中,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分数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分数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依次按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对该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进行美术加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须在校内调整专业。
6、艺术类和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
(1)艺术类
辽宁省:使用辽宁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在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其它省份: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时,文科依次按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高水平运动员
按《2016年沈阳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7、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24686088
网址:www.sy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