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 招生计划 | 科类 | 学制 | 招生地区 |
产品设计(130504) | 90 | 文理兼收 | 四年 | 北京、山东、山西、吉林、辽宁、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湖北、江苏、安徽、四川、内蒙古、广东 |
数字媒体艺术(130508) | 30 | |||
合计 | 120 | |||
备注 | 我校艺术类专业在招生地区的分省招生计划将依据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和发放合格证书的生源分布比例确定。对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4人的省份,原则上不做招生计划,合格考生可填报志愿,若达到我校录取标准,学校使用预留计划择优录取,原则上不超过1人。 |
四、专业考试报名
1.北京考点: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我校在北京考点将分别组织两次专业考试,考生可选择参加其中一次或两次考试。北京考点考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2日。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www.goto.buct.edu.cn)进行网上报名,我校会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请确认参加考试次数,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并自行下载打印《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校考报名表”)和《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无论是参加第一次、第二次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均为2017年1月14日。第一次考试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第二次考试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现场确认时考生需要携带下列材料:
(1)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机构发放的2017年艺术类专业统考报考证(或合格证)原件。
(2)校考报名表、准考证、1寸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照片应与我校招生网上传的校考报名表上的同底版且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3)考生身份证及其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我校不接受无身份证的考生报名。
特别提醒:北京考点须在我校招生网上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且考生必须在规定日期来我校确认考试,否则无法参加校考。
2.京外考点:
考生按各省考点规定方式报名和缴费。
3.考生可同时参加一个或多个考点的考试(除河南、广东考生外),也可参加北京考点其中一次或者两次考试,多次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取其高分计入专业考试成绩。
4.取得校考合格的考生可兼报我校两个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依据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录取。
5.美术类校考费160元。
五、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及分值
2.考试要求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均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2)除考试用纸由学校统一提供外,其它所有考试用具由学生自备。各科答卷不准使用定画液、不准使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填写答题纸上的考生信息(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时必须使用蓝或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色彩科目考试只能用水粉或水彩作画,不能用其它颜料。素描考试一律用黑色铅笔或碳笔(限一种)作画,不得使用钢笔、签字笔、中性笔等。参加考试期间,不能随意离开考场。
(3)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加盖报到章)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
3.成绩查询
(1)考生可在2017年4月中旬左右登录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2)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不超过我校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
六、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合格证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
2.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文理兼收。考生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投档考生的高考实考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相加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科一起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实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3.英语成绩要求达到英语总分的40%以上,其余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七、入学规定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如期报到。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按照国家关于艺术类学生收费标准收费,学费为每年10000元,若国家调整2017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我校将执行新标准。学生入学后,学习用具、材料等费用一律自理。
3.入学后,考生所学专业仅限产品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2个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八、授予学位
艺术类专业学制4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相应艺术学学士学位。
九、监督机制
1.学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委监察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2.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并参加测试。发现有舞弊者,取消认定或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相关工作人员在选拔及录取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其他
1.有关艺术类招生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www.goto.buct.edu.cn)查询。
2.本章程由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邮政编码:100029。
招生网址:http://www.goto.buct.edu.cn;邮箱:zsb@mail.buct.edu.cn。
咨询电话:招生政策咨询010-64435706;产品设计专业咨询13051605533或13051605599;数字媒体艺术咨询010-64434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