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17-02-24 来源: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江中医药大学是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中医药研究生、获得港澳台地区招生权、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的高等中医药院校,是浙江省属高校中首批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国家重点学科的院校,也是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单位,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之一。
学校建立了从学士、硕士、博士到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建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博士点14个,覆盖中医、中药2个一级学科和中西医结合临床二级学科;硕士点50个,覆盖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6个一级学科和生物化工二级学科以及自主设置的听力学等9个目录外硕士点;具有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和中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开设本科专业28个,分属医、理、工、管、文等5个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浙江省“十二五”优势专业、新兴特色专业、国际化专业14个,“十三五”优势专业5个。
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件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2017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有招生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运动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高水平运动队队员,具体如下:
一、招生计划与项目
2017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拟招生15名(考生可以根据我校2016年本科招生省份了解所在省份是否有招生计划),招生项目为武术(套路)。
二、报考条件
考生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对应一致),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近三年内在全国或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仅限浙江省内考生,且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并合格)。
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流程与时间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可在本简章公布之日起,下载并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网上预报名表》(附件1),与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截图一并于截止时间前发送至526134082@qq.com邮箱。
(二)截止时间:2017年2月28日17时(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网上报名截止后,经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合格者,我校以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参加浙江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队队员招生体育专项测试(以下简称校测),并填写相关资料(见附件),测试报到时上交体育部209办公室。
(三)材料下载请登录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zcmu.edu.cn),进入“最新资讯”下载。
四、浙江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队队员招生体育专项测试安排
(一)报到时间
2017年3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下午16:30。
(二)报到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体育部209办公室
(三)报到时须交验材料
1.下载填写后打印如下材料:
(1)《浙江中医药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浙江中医药大学2017年高水平(优秀)运动队专项测试诚信表》(附件3,一式三份);
(3)《2017年浙江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附件4);
(4)《浙江中医药大学2017年高水平(优秀)运动队队员培养协议》(附件5),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毕业学校、姓名)。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学历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5.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高中阶段参加的省级(含省级以上)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原件(1份)。
7.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请考生注意保存好相关材料原件。
(四)校测时间
2017年3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测试。
(五)校测地点
浙江中医药大学体育馆
(六)校测内容
1.自选拳术1套;自选器械1套(评分标准参照最新武术比赛规则)。
2.专项素质测试:立定跳远、50米跑。
3.武术套路自选项目难度动作:A组选做2个;B组选做2个;C组选做1个(完成得分制,评分标准参照最新武术比赛规则)。
4.自选拳术占总分30%,自选器械占总分30%,立定跳远占总分10%,50米跑占总分10%,难度动作占总分20%。
凡参加我校校测的考生需事先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报到时同时递交查验。
(七)校测成绩及合格名单公布
所有考生参加我校专项测试成绩与排名于校测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zcmu.edu.cn/)公布。
五、文化课考试及注意事项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根据校测成绩,被我校确定为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我校根据考生成绩分布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者方具有单独录取资格。
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生应自行于2017年3月20日-25日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http://www.ydyeducation.com/tyzsxx/)自主报名、交费。2017年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和英语4科,每科满分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至23日。考试大纲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
其他考生则在高考报名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六、录取办法
(一)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应按要求参加浙江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队队员招生体育专项测试,不参加我校校测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进行的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测试或认定的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统一测试与资格认定,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拟录人选。
(二)经我校测试和审核的考生,将通过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进行公示,并统一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我校将根据校测成绩,拟定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三)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标准要求,且专项测试均合格的考生,依照本人志愿填报我校所设专业(除本硕连读专业外,其余专业考生均可报考。同时,除浙江省外,外省理科考生只能填报理科类及文理兼招类专业,文科考生只能填报文科类及文理兼招类专业),由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组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的整体需要,结合考生的具体情况全面考察、择优录取。具体情况如下:
1.对参加统考且专项测试均合格的二级运动员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浙江省普通类二段线。
2.对参加统考且专项测试均合格,同时体育专项成绩在当年报考考生中特别突出的二级运动员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要求为不低于浙江省普通类二段线的65%。该类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30%。该类考生排名顺序根据我校校测成绩排名确定。
3.专项测试均合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被我校确定为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我校将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拟录取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办理录取手续。该类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20%,考生排名顺序根据我校校测成绩排名确定。
4.未被我校确定为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专项测试合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以上第1、第2类考生对待,统一纳入排名(其中外省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以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
(四)经我校考核合格并核准备案的高水平运动员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志愿可在我校面向考生所在省投放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按科类选报。具体录取办法按教育部2017年有关文件执行。
(五)我校有权利要求部分项目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检测,检测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药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及时发布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如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有调整,将按其最新政策执行。
七、约束及监督机制
(一)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71-86613530),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学校严格按教育部文件规定,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将合格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核准、备案和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三)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四)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已被录取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邮编:310053
电话:0571-86613087(体育部)、0571-86613520(招生办公室)
学校网址:http://www.zcmu.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zcmu.edu.cn
九、本简章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