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招生计划及附加报名条件详见下表:
招生专业(类) | 学院 | 自主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各专业附加报名条件 |
人文科学试验班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中国共产党历史 | 15 | 在中共党史、中国近现代史、当代中国史等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相关知识,具备较扎实的文史哲基础,具有开展党史专业学习研究的基本素养。同等条件下,曾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知识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
哲学院 | 哲学 | 15 | 具有较好的经典阅读、批判性思维和写作能力。 | |
历史学院 | 考古学 | 15 | 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善于应对环境变化(有色盲、恐高、过敏、哮喘、600度以上近视、200度以上散光等影响野外作业的不建议报考);学习成绩优秀,历史成绩优秀,古文阅读能力强;性格开朗乐观,有较强的情绪控制力。 | |
历史学(含世界史) | 10 | 具有历史学专业所需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历史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古文阅读能力,对历史学科领域具有浓厚兴趣。 |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10 | 语文成绩优秀,曾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发表文学创作或文学评论类作品,或曾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文史类知识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 |
国学院 | 国学 | 10 | 具有扎实的古文基础,研读过部分中国传统文化典籍,了解中华民族核心价值理念和文化追求;参与国学相关竞赛或活动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发表过国学方面论文者优先考虑。 | |
理科试验班(信息与数学) | 信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5 | 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对计算机专业具有浓厚兴趣,在2016年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上获得铜牌及以上。 |
理科试验班(物理、化学与心理学) | 理学院 | 物理学(含材料物理) | 20 | 具有扎实的数学物理基础和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对于物理学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具有良好的自主学习习惯和能力。同等条件下,在省级以上数学、物理、化学学科竞赛中获奖或取得同等级别创新成果者优先考虑。 |
化学 | 20 | 学业成绩优秀,化学学科特长突出,自主学习能力强,对化学专业学习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同等条件下,参加过省级以上化学学科相关竞赛并获奖或有化学创新成果(实验或论文)者优先考虑。 |
注:1.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实际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宁缺毋滥。
2.人文科学试验班文理兼招,理科试验班(信息与数学)和理科试验班(物理、化学与心理学)仅招收理科生。
3.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选拔时,报名、材料审核、初试、复试、资格生认定均直接与具体专业挂钩;填报高考志愿和录取时,按上表中的专业大类执行;入校后分流专业时,直接分配到相应具体专业,不得申请转专业。
4.我校自主招生在江苏省录取时,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以《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17年实行)》相关规定为准。
5.我校在上海、浙江的自主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公布的2017年普通类高考招生相关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网上报名必须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完成(http://gaokao.chsi.com.cn/zzbm/)。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
(1)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
(2)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报考专业相关学习研究经历、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由考生本人手书,不超过1500字,无固定格式要求。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经中学盖章的说明)。
(4)综合素质评价表(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经中学盖章的说明)。
(5)高中相关课程任课教师评价意见:所报专业相关的高中课程任课教师对考生课程学习情况的评价意见。请务必使用以下模板:《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高中相关课程教师评价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rdzs.ruc.edu.cn/media/attachments/2017/03/20170317170328_38.doc)。各招生专业对应的相关高中课程详见后文《各专业考核形式及主要考核内容表》。
(6)推荐表:中学、社会团体、专家等机构或个人实名提供的推荐材料;内容除陈述对被推荐人在相关专业领域学习、研究、社会实践状况的意见外,还需包括推荐人的简介。请务必使用以下模板:《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推荐表》(下载链接:http://rdzs.ruc.edu.cn/media/attachments/2017/03/20170317170328_65.doc)。推荐者须自行上传推荐材料。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我校可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其他证明材料:个人获奖证明复印件、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的材料、研究成果及发表作品等。
注:①以上(1)(2)(3)(4)(5)为必须提供的材料。(1)(3)(4)(5)(7)均须所在中学加盖中学公章。所有报名材料内容应当属实,如有必要,我校还将对考生取得的成果(如文章、书籍、专利等)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造假,未入学的,我校将取消其报名、考试、预录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中学、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已入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以上所有材料请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上传,上传材料需清晰可读。
②有关中学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同一中学出具的平时学习成绩应当标准统一,各学期成绩应为期末考试成绩。对报名材料造假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四、选拔程序
1.报名材料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审核报名材料,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初审结论中显示,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类。其中,审核结果为“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初试免试资格,直接入围复试;审核“通过”者入围初试;“不通过”者不能参加后续考核环节。审核结果将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结果。
2.初试: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将重点考查学科素养和学习发展潜能,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
复试考核形式为面试和其他专业相关考核环节,考查范围不限于中学教学大纲,可参见下表(《各专业主要考核内容表》):
专业 | 主要考核内容 | 高中相关课程 |
中国共产党历史 | 主要考查对中共党史知识的了解程度、文史哲基础、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 历史 |
哲学 | 主要考查严谨表达、经典阅读、批判性思维、思考现实问题的能力。 | 语文 |
考古学 | 综合能力面试采用现场抽签答题和评委自由提问两种方式,考查考生的考古知识、历史知识、古代汉语水平及未来学习计划,重点考查理解能力、表达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 历史 |
历史学(含世界史) | 综合能力面试采用现场抽签答题和评委自由提问两种方式,考查考生对历史学的认识、学习能力、表达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 历史或语文 |
汉语言文学 | 通过现场抽签答题和评委自由提问两种方式,考查基本人文素养。 | 语文 |
国学 | 主要考查国学基本知识、综合思维能力。 | 语文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主要考查数学、计算机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编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 数学 |
物理学(含材料物理) | 主要考查考生在高中物理知识基础上进行分析推理、逻辑思辨和综合应用的能力,以及考生对于现代物理前沿发展状况的了解程度。 | 物理 |
化学 | 主要考查考生的化学发展潜力、化学创新能力及对化学专业学习和研究的兴趣程度,考核内容涵盖化学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测试等。 | 化学 |
4.“人文拔尖人才加试”
为发现、选拔在人文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素养和极佳培养潜质的苗子,对于报考人文科学试验班的考生,在报考的具体专业所需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者在报考的具体专业相关领域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作品的,经面试评委一致提名,可参加“人文拔尖人才加试”环节。加试采取面试形式,评委由人文科学试验班相关学院院长或院长推荐的教授担任,重点考查考生在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发展潜力。
通过加试的考生可获得我校在其省份相应科类最终模拟线下60分(不低于生源省份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上海考生录取优惠方案另行公布)的优惠政策。未通过加试不影响考生其他环节考核成绩及资格生认定。“人文拔尖人才”资格生人数宁缺毋滥,最多不超过人文科学试验班资格生总数的10%。
5.资格认定
我校根据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报名材料,认定自主招生资格生名单。
五、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资格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参加高考并填报自主招生学校志愿。
2.资格生高考总分不低于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对应科类模拟投档线下相应分值(详见下表;浙江、上海考生录取优惠方案另行公布)和所在省(区、市)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浙江省、上海市考生为不低于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专业大类 | 自主招生专业 | 享受优惠政策类别简称 | 备注 |
人文科学试验班 | 中国共产党历史 | 降30分录取 | “人文拔尖人才”资格生降分幅度为60分 |
哲学 | |||
考古学 | |||
历史学(含世界史) | |||
汉语言文学 | |||
国学 | |||
理科试验班(信息与数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降60分录取或降至一本线录取 | —— |
理科试验班(物理、化学与心理学) | 物理学(含材料物理) | 降50分录取 | —— |
化学 | —— |
注:以上降分幅度为750分制。非750分制的按比例折算。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六、监督机制
1.为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我校实行内部和第三方双重监督机制。内部监督由学校监察处负责,监察处制定自主招生监督细则并全程监督自主招生选拔。第三方监督由我校聘请的社会监督员组成的社会监督委员会负责,社会监督员有权参与自主招生选拔过程并提出意见。考生及家长如对自主招生选拔过程有疑义,可直接向监察处反映(电话:010-82509918),也可向社会监督委员会反映(可通过网站查询我校社会监督员名单)。我校在接到关于自主招生的反映后,将在15日内向相关人员作出答复。
2.我校初试入围名单、复试入围名单、资格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此外,我校还可公开推荐人姓名和与推荐理由直接相关的社会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3.中学应按要求公示其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4.评委名单和面试顺序通过抽签随机确定。
5.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七、自主招生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2017年3月17日—3月31日
2.发布报名材料审核结果:2017年4月30日
3.初试:2017年6月10日左右,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4.复试:2017年6月17-18日
5.公示资格生名单:2017年6月22日前
6.考生填报志愿: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进行
7.录取:7月
八、联系方式
阳光招生信息平台:rdzs.ruc.edu.cn或www.rdzs.com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咨询电话:400012351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九、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十、本招生简章已报教育部备案。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部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十一、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