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
计划招收人数 |
1 |
乒乓球(男子) |
0—6 |
2 |
乒乓球(女子) |
0—9 |
3 |
定向越野(男子) |
0—8 |
4 |
定向越野(女子) |
0—7 |
深圳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安排表 | |||
项目 | 测试时间 | 测试内容 | 备注 |
乒乓球 | 1月19 日 | 详见《深圳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乒乓球项目评分标准与办法》(见附件1) | 具体安排待通知 |
定向越野 | 详见《深圳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定向越野项目评分标准与办法》(见附件2) |
2017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时间安排
上 午 |
下 午 |
|
9:00-10:30 |
14:00-15:30 |
|
4月22日 |
语 文 |
数 学 |
4月23日 |
政 治 |
英 语 |
2.统考:其他考生(含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但未获得单考单招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其高考报名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一)体育专项测试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二)单考单招:依据体育专项测试,择优录取已参加“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且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不多于6人。这类考生体育专项成绩需达到80分(含)以上(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这类考生(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通过)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三)非单考单招:其他考生(含参加“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但未获得单考单招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其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如有A、B线则按A线执行);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取消录取批次的省份,则按第一段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如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划定高水平运动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按该线执行。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可申请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以上,这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四)我校将依据招生项目的计划、要求和组织运动队的需求等因素,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并分别参照男、女考生成绩排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高水平运动员。如某项目所有报考考生均未达到我校项目测试最低录取标准,则取消该项目招生计划。
(五)我校进行的考试成绩不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符合条件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未获得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定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和教育部资格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
七、其他说明
(一)如果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二)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已被录取进入我校学习的,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三)被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及体育专项水平复测,凡复测成绩未达到入学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的考生,或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四)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拟录取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高水平运动员学生进校后,不按要求参加日常训练和比赛,不能代表学校参赛或达不到竞赛要求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八、招生咨询方式、监督和投诉渠道
部门 |
电话 |
邮箱 |
深圳大学体育部 |
0755-26536132 |
|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
0755-114按7转深大专线(24小时) 0755- 26536235(工作时间) |
zsb@szu.edu.cn |
深圳大学纪委办公室 |
0755-26536193 |
jiwei@szu.edu.cn |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
附件1:深圳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乒乓球项目评分标准与办法.doc
附件2:深圳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定向越野项目评分标准与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