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学院(专业)
专业类别 |
学院 |
专业(类)名称 |
备注 |
招生科类 |
外语类专业 |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
英语 |
含语言学、英美文学、高级翻译、国际会展与旅游、语言信息管理、文化与传播六个方向 |
文理兼招 |
国际商务英语学院 |
商务英语 |
含国际商务管理、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经济法四个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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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语言文化学院 |
法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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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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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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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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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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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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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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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
日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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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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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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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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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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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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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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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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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地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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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翻译学院 |
翻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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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 |
经济贸易学院 |
经济学类 |
含经济学、经济统计学、税收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五个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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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英语学院 |
国际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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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
工商管理类 |
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四个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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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 |
金融学类 |
含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三个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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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应用数学 |
金融数学与精算方向 |
只招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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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 |
工商管理类 |
含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三个专业 |
文理兼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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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化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含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三个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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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
法学 |
含法律、国际经济法、民商法、知识产权法四个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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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类 |
含外交学、国际政治两个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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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教育学院 |
教育学 |
英语教育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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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科信息学院 |
计算机类 |
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三个专业 |
只招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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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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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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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类 |
含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关系学三个专业 |
文理兼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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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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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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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传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 |
含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三个专业 |
注:
1.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16所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只能报考上表中的“外语类”专业。这16所外国语中学指: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浦西校区)、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16所外国语中学”。
2.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其他类型的保送生可报考上表中的所有专业。
3. 大类招生(或含多个专业方向但按专业招生)的各专业的新生入学后先按学科大类(或专业)培养,然后再由学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业(或专业方向)的选择和确认。如果大类招生所含的专业方向或专业有调整,则以调整后的为准。
三、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计划招收保送生不超过100名(具体计划据实际报名情况而定)。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报考情况、往年录取情况和往年实际报到情况确定年度分省招生计划(具体计划将在我校高考招生网公布);实际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
四、报考办法和要求
保送生申请方式为网上报名(非16所外国语中学的学生还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内容齐全方为有效。
⒈ 网上报名:请考生于2016年12月15日~25日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系统(http://zs.gdufs.edu.cn),填写个人信息(考生信息以网上填写的内容为准;考生所填信息应完整、准确,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
⒉ 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均用A4纸,并按以下顺序依次装订):
(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7年保送生申请表》(须从我校招生系统中按正反双面打印,考生报考信息手写改动无效,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 高中阶段其他证明自己优势的材料(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
(3)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4) 证明本人具有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的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暂无证书的考生须由学校开具证明)。
考生须将上述材料于2016年12月27日前(以寄发地邮戳为准)用特快专递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预留备份),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注:16所外国语中学学生无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由所在学校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保送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即可。
⒊ 考生须于2017年1月1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⒋ 外语语种: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除法语专业、日语专业、西班牙语专业面向16所外国语中学招收少量法语、日语和西班牙语语种考生(该三个专业同时另有专门计划招收英语语种保送生)外,其余专业外语语种要求均为英语。
⒌ 考试费:120元/人,请考点学校将本校考生的考试费统一收齐后交给我校工作人员,非考点学校的考生到考点学校报到时(时间:2017年1月7日下午15:00~16:30,地点:考点学校笔试考场)交给我校工作人员。
五、报到与考试
1. 考点
今年我校在南京外国语学校、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和重庆外国语学校设立考点。我校将根据就近或交通便利等原则安排考生到相应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考试的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2. 报到
考生本人须于2017年1月7日下午15:30~16:3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打印的准考证到相应考点报到、缴费和查看考场。
3. 考试科目与时间
(1) 考试科目:语文、外语(英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外语(英语/法语/日语/西班牙语)口试。
(2) 考试时间:
时 间 科 目 |
1月8日上午 |
1月8日下午 |
语文 |
8:00~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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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
10:3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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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口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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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开始 |
注:
① 上述报到日期和考试日期均为初定,如教育部政策有新规定,则按规定相应调整。
② 英语考试内容含听力理解部分,其他语种考试不设听力理解。
③ 外语口试科目结束时间视各考点考试人数而定,因我校要求口试阶段同一考点考生须等同一学校全部考生考试结束后才可离开,所以,请非考点学校的考生注意返程票的时间不要太早,以免耽误行程。
④ 考生往返考点的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六、录取办法
1.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外语笔试成绩和外语口试成绩分别划定资格线,按语文和外语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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