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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威海2017年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7-04-26 来源:山东大学

招生专业及范围

专业

计划

层次

科类

学费

招生范围

备注

音乐学

70

本科

文理兼招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年预收学费9000元。

山东、湖南

河南、山西

安徽、甘肃

河北、北京

音乐学专业具体招考方向见注3

舞蹈编导

54

本科

文理兼招

 

 

 

 

 

 

 

注:1、面向招生范围内的省份招生。

2、山东省和北京市的考生须到威海考点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其他省份的考生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

3、音乐学专业分为声乐、西洋管弦乐、键盘、民族器乐四个方向。具体招考方向如下:

①声乐:美声、民族;

②西洋管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单簧管、大管、萨克斯、长笛、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打击乐、竖琴;

③键盘:钢琴、巴扬手风琴、键盘手风琴、电子音乐制作;

④民族器乐:竹笛、唢呐、笙、扬琴、琵琶、中阮、古筝、二胡。

4.根据生源情况,各专业计划可适当调整。

5.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数量为准。

6. 对于艺术类专业计划不分文科、理科的省份,我校将根据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具体要求安排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校考须知

1、时间地点

 

考点地址

网上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

威海市文化西路180

21-8

213-14

2、报考条件

●山东省、北京市考生。

●符合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条件。

3、网上报名

●网址:http://bkzsw.wh.sdu.edu.cn/。

●报名要求:须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照片;交纳报名初试费;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山东大学威海校区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各专业及方向不得兼报。

4、考试内容及要求

 

专业

考试内容

音乐学

一、初试

声乐、民族器乐考生:曲目一首(中外不限)。

西洋管弦乐:练习曲或乐曲一首(中外不限)

键盘考生:弹奏练习曲和复调乐曲各一首(手风琴考生演奏曲目一首)。

二、复试

1.主项(占80%

声乐、民族器乐考生:曲目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西洋管弦乐:外国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键盘考生:弹奏①音阶、琶音一条②奏鸣曲一个乐章或乐曲一首(中外不限)[手风琴考生弹奏①音阶一条②演奏曲目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2.视唱、听音、乐理(现场口试)(占20%

1.声乐、器乐专长的考生在考试中所演唱、演奏的曲目由我校统一安排伴奏,届时考生将伴奏谱备好。

2.西洋器乐和民族器乐考生均需要脱谱演奏。3、音乐学各专业方向不能兼报。4.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舞蹈编导

一、初试

1.舞蹈片段一个(限3分钟内,伴奏带自备,占25%)。

2.命题即兴(中速四个八拍,占25%)。

二、复试

1.基本功测试(软开度、跳、转、翻技巧,占25%)。

2.音乐即兴表演(1分钟左右,占25%)。

注:初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将于初试当天晚上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bkzsw.wh.sdu.edu.cn。

■ 录取政策

1、山东省和北京市专业合格证发放:根据校考情况,统筹各省计划分配,确定山东省和北京市的招生计划,按不多于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音乐学专业主项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线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对外正式发布,考生自行查询并打印专业合格证。

2、录取原则:山东省和北京市考生须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其他省份考生须取得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山东省和北京市考生按照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其他省份考生根据省级统考成绩排序录取。录取时,按文、理科分别投档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的省份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相关专业体检标准;声乐、舞蹈编导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具体录取政策以我校2017年招生章程为准。

■学历证书

1.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山东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2.修学期满、达到学位授予要求,颁发山东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 其它事宜

1、我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举报电话:0631-5688282,5688364。

3、校考考生参加专业测试必须三证齐全(本省艺术类报考证、身份证、学校准考证),“三证”不全或不一致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评委透漏个人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

4. 我校艺术类各专业除国家和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学校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5、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作弊行为的学生进行清退,并报各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6、本简章如与教育部要求有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 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631-5688282、5688902

网址:http://bkzsw.wh.sdu.edu.cn/

艺术学院办公室电话:0631-5688217

网址:http://art.wh.sdu.edu.cn/

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邮政编码:26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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