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学是西藏自治区所属的综合性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2013年5月列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3年7月成功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我校艺术学院是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音乐学、美术学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是自治区级重点学科;表演、设计专业为校级重点学科。
学院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8个本科专业。拥有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国少数民族艺术,下设藏族音乐、藏族美术两个专业方向)、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1个二级学科(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
2005年,音乐学(藏族音乐)、美术学(藏族美术)被评为校级重点学科;2006年,音乐学(藏族音乐)、美术学(藏族美术)被评为自治区级重点学科;设计学为校级重点学科;2008年美术学(藏族美术)被批准为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并于2010年被批准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自治区级教学团队;2009年音乐学(藏族音乐)被批准为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及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学院是全国普通高校美术学(美术教育)本科专业试点改革院校之一。
2006年,西藏大学艺术学院被国家文化部授予为藏族唐卡“勉唐画派”和“钦泽画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单位;藏族唐卡“勉唐画派”为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2016年“拉萨扎念弹唱”成功获批为第二批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习基地。拥有3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和4名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
为确保我校2017年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学制及层次
我校2017年艺术类计划78人,均为本科层次。具体如下: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考生须符合《2016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各项要求。
(二)西藏自治区籍考生请登陆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xzzsks.com.cn)查看《关于做好2017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现场核验、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第三条)。
(三)非西藏自治区籍考生须达到其户口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报考要求,参加其省(区、市)组织的2017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合格者可报考我校相应专业。
三、报名、考试事项
(一)现场核验、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2017年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设拉萨、昌都两个考点。
1、拉萨考点
⑴现场核验、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12月22日—23日
⑵现场核验、领取准考证地点:西藏大学纳金校区艺术学院
2、昌都考点
⑴现场核验、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12月22日—23日
⑵现场核验、领取准考证地点:昌都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办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拉萨考点
⑴美术与设计类
考试时间
2016年12月25日(素描9:30—12:30;速写13:00—13:30;色彩15:00—18:00)
◆绘画(藏画方向)专业增加校考项目---白描:2016年12月26日10:00-13:00
考试地点:西藏大学纳金校区艺术学院
⑵音乐学类
考试时间
a.初试:2016年12月25日-26日(上午9:30—13:30;下午14:30)
b.复试:2016年12月27日-28日(笔试9:30—10:30;面试11:00开始)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增加校考项目---声乐演唱:2016年12月27日同时进行。
考试地点:西藏大学纳金校区艺术学院
2、昌都考点
⑴美术与设计类
考试时间
2016年12月30日(素描9:30—12:30;速写13:00—13:30;色彩15:00—18:00)
◆绘画(藏画方向)专业增加校考项目---白描:2016年12月31日10:00-13:00
考试地点: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
⑵音乐学类
考试时间
a.初试:2016年12月30日-31日(上午9:30—13:30;下午14:30)
b.复试:2017年1月1日(笔试9:30—10:30;面试11:00开始)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增加校考项目---声乐演唱:2017年1月1日同时进行。
考试地点: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
(三)注意事项
1、报名
⑴参加西藏自治区省级统考的考生可同时报考我校相关专业,但须在现场核验时提出报考要求。
⑵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2017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到所在考区(拉萨考区:西藏大学纳金校区艺术学院;昌都考区:昌都市招办)缴费,办理相关手续后领取准考证。
2、身高
为保证我校的生源质量,结合专业本身及就业的特殊性,特对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限制身高。
女生身高1.6米以上,男生身高1.7米以上。
3、考试注意事项
⑴报考我校美术学、音乐学、视觉传达设计三个专业的考生按照2017年西藏自治区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为据进行录取。
◆考试内容详见《关于做好2017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工作的通知》。
⑵报考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绘画(藏画方向)两个专业的考生按照西藏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为据进行录取。
◆考试内容详见附件。
⑶报考绘画(藏画方向)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高中藏文水平。
四、收费
按照藏发改价格[2014]890号文件规定,各专业缴纳费用如下:
五、录取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在专业加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划定的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招生录取时对身体状况的审核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为保证质量,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要求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咨询电话
西藏大学招生就业处:0891-6331646(办)
西藏大学艺术学院:0891-6405261、6405255(办)
昌都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办:0895-4822318(办)
西藏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6年11月20日
附件:
2017年西藏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大纲
一、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一)初试(总分200分)
1、基本条件测试(合格、不合格)
⑴五官端正;
⑵声带检查;
⑶女生身高1.6米以上,男生身高1.7米以上。
2、乐感测试(100分)——与省考内容相容
⑴音高模唱50分; ⑵节奏模打50分:
3、声乐演唱(100分)——与省考内容相容
(二)复试(总分200分)
1、基本乐理(笔试,50分)——与省考内容相容
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2、视唱练耳(面试,50分)——与省考内容相容
单音、双音、旋律模唱。
3、声乐演唱(面试,100分)
考试要求:清唱两首歌曲。
二、绘画(藏画方向)
总分4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色彩100分,白描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