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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7-05-13 来源:山东理工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是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院校之一。为了更好地开展体育运动,选拔高水平运动员,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教育部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招生项目:篮球、田径 
2、招生计划:面向山东省计划招收80人,其中篮球10人、田径70人。
各项目最终签约人数将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的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8月31日之后出生),须参加山东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并合格,同时应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等级和项目必须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核实,并保留截图。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材料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6日9:00-11:30 ; 14:00-16:30
2、报名地点: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203室
3、报名材料:
①《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见附件),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贴好照片。
②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打印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资料; 
④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原件与复印件。
四、选拔
我校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不再组织学校体育专项测试,将根据山东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成绩以及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入选考生名单实行逐级公示,即在我校招生在线网(http://zszx.sdut.edu.cn)上公示、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示。
公示合格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山东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协议书》,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五、录取
1、我校将统筹考虑学生运动特长和学业发展,严格执行有关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公示合格考生。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急需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可适度降低至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2、与我校签订协议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专业志愿,高考成绩达到规定标准的,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按照公示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六、监督机制
 我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监督电话:0533-2786400   2787105。
七、其他
1、对在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或全国高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2、报名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考生路途、报名过程中健康、安全等责任自负。报名具体安排如有变化,将在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在线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八、本简章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郑重声明: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33-2780673。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附件:《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2017年3月17日

 

附件下载:
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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