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已参加北京市2017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2.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关于退役士兵安置的文件精神,凡参加2017年高考报名的退役士兵。
3.按北京市文件规定,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测且成绩达到高职专科合格标准。
二、报名办法
第一步 网上采集考生信息:考生须于3月12-17日,登录我院网站,按照“自主招生网上信息采集系统”要求,输入考生信息。
第二步 现场报名确认:考生本人必须于3月18日(周六),9:00—16:00到我院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我校东校区、南校区及密云分校均可就近办理;考生同时领取自主招生准考证。
报名确认时考生必须携带:
(1)《报名表》:请考生登录我院网站下载或到我院招生办领取《2017年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须如实、清晰、完整填写该《报名表》。考生须在《报名表》贴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报名表》须有考生本人签字。
(2)高中毕业生必须携带:具有会考成绩、操行评语的资料复印件一份(A4纸),且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往届生须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佐证材料可使用如《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北京市高中学生学籍卡片》、《北京市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及《北京市高中学生评语表》等材料。
(3)中职毕业生必须携带:《学籍卡片》(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毕业生成绩表》和《操行评语表》的复印件一份(A4纸)。且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往届生须由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4)退役士兵必须携带:“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核准通知书”或区县民政局开据的“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如有符合免试入学、免笔试及“奖励加分”条件的各类证书,可在现场报名确认时携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验审后学院收取复印件。
(6)请考生提前做好体检,面试时带《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验审后学院收取《体检表》复印件。
(7)报名考试费:100元。
注:请将《报名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的复印件以及奖励加分证书的复印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在报名确认时提交。考生所交材料不予退还。
三、选拔程序
学院成立由招生专业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具体负责自主招生选拔工作,自主招生选拔考试包含初试、复试两个环节。
(一)初试
初试即笔试,笔试由我院自主命题并组织考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以及其综合运用能力。
笔试试卷的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试题的题型与主要内容:
1.中文听力题
考察考生的中文听力,主要涉及汉语言的理解能力、汉语言的综合运用能力等。
2.综合分析题
考察考生的分析问题能力,主要涉及对生活常识问题的理解力、综合运用知识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空间想象能力等。
3.数学基础题
考察考生的数学基础知识,主要涉及数学概念的理解、数学运算能力、数学知识运用能力等。
4.英语翻译题
考察考生的英语基础知识,主要涉及最基本的英语阅读能力、英语翻译能力等。
(二)复试
复试即面试,由我院自主命题并组织测试,主要了解考生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面试满分200分,由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两部分组成,考试时间20分钟。面试题型与主要内容:
职业技能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涉及考生的理解能力、思维能力、操作能力、应变能力、意志力、考生特长等。
综合素质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涉及考生的基本素质、精神风貌、心理素质、行为举止、沟通交流能力等。
四、考试安排
自主招生考试于3月25日(周六)进行,上午笔试,下午面试。现场报名确认的免试生,视其免试的类型,不必参加相应的考试。
五、成绩评定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奖励加分三部分构成,总成绩满分350分。
总成绩(350分)=笔试(满分100分)+ 面试(满分200分)+ 奖励加分(满分50分)
六、照顾条件
1.免试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入学(不必参加任何考试直接录取)。
①获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宏志奖学金者;在高中或中职阶段取得市级或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者;
②在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含)以上科技类竞赛一、二、三等个人或集体奖(名次)的考生;
③获得中级及以上技能证书者;
④高中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均达到B及以上者(简称:BBB);
⑤退役士兵。
2.免初试(笔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笔试(其笔试成绩按90分计入总成绩)。
①高中会考成绩语、数、外三科中有一科达到B,并有两科达到C及以上者(简称:BCC);
②在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技能证书者;
③在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校级奖学金或校级三好学生者;
④报考数字艺术系专业的考生,参加北京市专业课统测且成绩达到高职专科合格标准者。
3.奖励加分
在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级(含)以上单位颁发的各类学科、文体等竞赛证书者,可获得奖励加分(50分)。
七、录取办法
1.录取工作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由评审组、命题组、工作组和监察组参与,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2.选拔录取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按照上级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口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各专业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考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农村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城市户口考生的最低分数线15分。
3.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他考生分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计划招满专业且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其二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4.各专业不设男女生比例。
5.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审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今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高考。
八、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的违纪违规情况将报市教委相关业务部门,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具体安排 | 备注 |
1 |
3月11日(周六) 9:00—16:00 |
校园开放日 | 在我院三个校区及密云分校举办自主招生校园开放日,欢迎考生和家长来我院参观、咨询 |
2 | 3月12—17日 | 网上收集考生报名信息 | 考生登陆我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
3 |
3月18日(周六) 9:00—16:00 |
现场报名确认、领取准考证 | 学院东区、南区、密云分校均可就近办理 |
4 | 3月25日(周六) | 选拔考试时间 | 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为准 |
5 | 4月8—10日 | 公示预录取名单 | 见考试院和学院官方网站 |
6 | 4月8-25日 | 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公布剩余计划信息,征集志愿,再次确认报名、考试、录取 | 未完成计划院校征集志愿时间 |
7 | 4月28日 | 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 见学院官方网站 |
8 | 4月底 | 寄发录取通知书 | 按照考生填写的收取邮件地址邮寄 |
9 | 5月初 | 新生报到 | 新生前往录取专业所在校区报到(学院网站“新生报到须知”可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