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考生应试须知
2017-06-06 来源:中国高考网
一、考生务必于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熟悉考点考场位置,了解交通路线,熟悉考试有关注意事项,但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试当天请考生务必提前至少1个小时到达考试地点,并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按照秩序验证指纹信息后入场。考生一般应在开考前20分钟入场完毕,开考前15分钟监考老师宣读考场指令。
三、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持其它证件者不得入场考试。考前遗失来不及补办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的,须由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带有考生本人照片的合法身份证明。
四、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考试的答案要做在统一制作的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其它科目考试的答案要做在答题纸上,且必须在指定的题号答题区域作答,未在指定题号答题区域作答的,分数无效。所有科目客观题部分要求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用其它类型和颜色笔作答或在同一张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颜色笔作答的,试卷无效。考生自带考试指定的文具用品,其它物品存放在指定的位置。手机、计算器、电子词典及其它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按准考证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查验。
六、除在答题纸(卡)规定的位置按要求填写(用钢笔或签字笔)或填涂(用2B铅笔)有关项目外,不得在其它地方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七、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开考1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已进入考场的考生在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退场。对已具有《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免考资格的考生,若不再继续参加考试,将所有考试材料反扣在桌面上,不得离座,等待监考人员收卷、验收。验收完毕,经监考人员许可后方可离场。
八、遇有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可以先举手,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提问。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能向监考人员询问。
九、答案必须做在指定位置上,做在其它位置无效。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使用涂改液更改答案,否则,扣除所涂改题的分数。
十、公共课考试顺序为:外语、数学/政治、计算机应用技术。考生应当按此顺序答卷。公共课考试实行一次发卷,外语、数学/政治科目一次收卷,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单独收卷。
十一、考试中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偷看、抄袭或让他人抄袭,不准夹带有文字内容的材料,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或答题纸。
十二、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准吃东西。考试结束离场者不得在考场及其周围逗留。
十三、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须立即停笔,将试卷、答题纸(卡)反扣在桌面上,在原位坐好。待监考员将试卷、答题纸(卡)收齐,核对无误,宣布可以离场后,方可起立并顺序退出考场。交卷后不准在考场逗留,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卡)带出考场,否则,按作弊处理。
十四、省教育厅考试违规违纪举报电话为:0311-66005133(受理举报时间为3月18日8:00-18:00),66005135(受理举报时间为3月18日8:00-18:00和正常工作时间)。
十五、替考者、被替考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在学阶段学籍并移送公安部门。
十六、4月13日以后可登陆专接本报名系统(http://zjbks.hee.cn)或河北省教育厅网站(www.hee.cn)查询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