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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北军队院校招生办法确定

2017-06-08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有关文件精神,省招生委员会联合省军区司令部、省公安厅确定2017年军队院校招生办法。

招生对象

报考军队院校(不含解放军艺术学院和解放军陆军工程大学人防系统定向招生计划,下同)和武警部队院校(不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下同)的考生,必须是参加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7年8月31日),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且通过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治考核和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简称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检测)。

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按照院校制定的招生规定执行。

填报志愿

军队院校招生计划列在本科提前批A、B两个批次。

志愿填报安排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前,采取估分填报的方式,通过远程网进行,具体时间为6月16日10时至6月17日10时。本科提前批A为使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的院校及专业,本科提前批B为使用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的院校及专业。

填报军队院校志愿的考生,也可根据有关要求在公布成绩后填报其他院校(专业)志愿。凡政治考核和军检合格的考生,如果同一批次兼报了普通院校(专业)志愿,则普通院校(专业)志愿失效。

政治考核

6月11日至12日,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可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ebeea.edu.cn)下载打印或到高考报名地县级人民武装部领取《政治考核表》,12日18时前填报好个人信息后报送至县级人民武装部。

确定列入参加军检对象

6月23日15时前,省教育考试院和省军区司令部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和符合报考年龄的考生,区分院校、文理科、男女生,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列入参加军检对象(地方高考体检结论不作为考生是否参加军检条件)。部分院校的报考生源未达到招生计划的3倍时,应从未纳入军检范围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适当扩大参加军检考生数量,直至达到招生计划的3倍,但不得低于二本线。

6月24日9时,省军区司令部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军检划线规则、参加军检考生名单及军检时间地点,考生也可通过县级招生办公室及相关中学查询。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参加军检。

军检

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由省军区司令部统一组织。全省设石家庄和唐山2个军检站,分别由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各地考生具体的军检地点区域安排见附件1(按照考生高考报名地区分)。军检时间为6月24日至6月29日(含复检时间),具体安排由各军检站军分区(警备区)安排。

考生参加军检,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省军区司令部制定军检工作手册,明确军检工作流程、标准条件、复议程序、申诉渠道、结论查询等,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可从网站下载或在军检现场领取。

(一)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军分区(警备区)对面试工作人员统一编组,每组3人,并指定负责人。面试组人员共同面试考生,面试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面试结论由各组负责人签字。面试工作人员当场告知考生面试结论。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的,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二)体检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执行,由军队后方医院或军队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承检。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水面舰艇专业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其他专业合格、不合格等14种,由主检医师签字负责。

军检项目能当场作出结论的当现场告知考生本人。受检人员对军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现场申请一次复检。复检由承检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实施,复检结果经承检医疗机构同意后,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在考生体格检查结束后2天内公布检查结论。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军检站设立监督复议组,由军分区(警备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医疗机构各1名负责人员组成,受理考生及家长对有关问题的申诉,并及时作出处理。

7月2日10时,省军区司令部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军检结论,考生可在网站查询。

录取

军队院校考生录取,分本科提前批A、B两个批次,每批先发军队院校一志愿考生,再发其他院校(专业)一志愿考生,同时提交院校录取。生源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缺额计划,组织二志愿征集。二志愿录取时,先发军队院校二志愿考生,再发其他院校(专业)二志愿考生,同时提交院校录取。

发档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军区司令部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区分性别,分别按其招生计划数量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的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军队院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达不到相应专业军检标准的,不得录取到该专业。

当每批次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时,一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会同省军区司令部,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公开征集上线合格考生志愿,并按照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军队院校投档。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本科提前批A)的军队院校指挥专业,经过征集,生源仍不足时,经军队院校同意后,可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下按照计划缺额的100%,依照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但不得低于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范围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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