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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16 来源: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一、学院概况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独立设置的5所公办女性教育高等院校之一。学院现为中国宋庆龄早期教育促进会学前教育科研实践基地、河北省学前教育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河北省会计信息技能大赛竞赛基地、河北省女性创新创业学院、河北省纺织服装教育集团核心成员单位、河北省空间信息产业联盟发起单位、国家火炬计划河北省软件产业基地、IT人才培养基地。学校代码:13822。

二、招生计划、专业及相关说明

学院2017年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甘肃、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山东、黑龙江、吉林十三个省招生,招生计划详见分省招生计划或登陆我院网站。

招生专业分为按类招生和按专业招生两类(详见学院网站)。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空间信息技术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室内艺术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通信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等专业为订单式培养;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为校企联合办学;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港口机械与自动控制、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五个专业为航运公司订单班;其他专业为部分订单式培养。

三、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考生报考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学前教育类、航海类、旅游类专业须符合相应条件要求,详见学院网站。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必须经过我院面试,并取得《面试合格证》方能进行报考。

四、录取规则

1.学院录取新生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身体健康条件。

3.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到计划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我院认可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加分或降分相关规定,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使用本省的专业联考成绩。对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分数线以上的,按专业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5.所有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6.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

学费: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

住宿费:800元/人·年;

校企联合办学专业:详见学院网站和《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具印、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七、联系方式

(一)石家庄主校区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汇文街16号

联系电话:0311-89630662(兼传真),89630664,89630654

学院网址:http://www.hebnzxy.com     QQ:792373067

(二)北戴河校区(航海学院)

地    址:秦皇岛市北戴河滨海大道银涛12号

联系电话:0335-5928900、5928977

QQ群:51513617、24645859、6824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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