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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确定

2017-06-23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一、音乐类专业

1.音乐学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班、高职班):本科200分;专科185分。

2.音乐学(理论)类专业:本科220分。

3.艺术史论(音乐史论)类专业:本科265分。

4.录音艺术类专业:本科275分;专科255分。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类专业:本科250分。

6.音乐表演类专业:本科255分,专科240分。其中本科层次各专业(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除外)视唱练耳及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专科层次各专业(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除外)视唱练耳及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

二、戏剧影视舞蹈类专业

1.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本科305分;专科290分。

2.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本科220分;专科195分。

3.舞蹈类专业:本科220分;专科200分。

4.服装表演类专业:专科230分。

5.戏曲表演(川剧)专业:专科325分。

6.编导类专业:本科210分;专科200分。

三、体育类专业

体育类专业:本科70分;专科65分(三州考生55分)。

注:体育类专业满分为100分,播音与主持、编导类专业满分为300分,其它各类专业满分均为4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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