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创建于1949年9月,是公安部、教育部核准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安高等职业学院,隶属甘肃省公安厅领导和管理。
学院现有左家湾和魏家庄两个校区,分别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左家湾和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魏家庄,占地面积2000亩,校舍建筑面积20.43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综合培训楼、实验实训楼、反恐侦查实验楼、实训街区、办公楼、学生学员公寓楼、图书馆、警务训练馆、体育馆、射击馆、多功能擒拿格斗训练馆、学术报告厅等基础设施;建有刑事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警犬训练繁殖基地、反恐怖训练基地、禁毒训练基地、技术侦察训练基地、信息网络安全训练基地;建有电子物证实验室、痕迹检验实验室、DNA实验室、犬病防治实验室、汽车模拟驾驶实验室、民警心理行为训练场等54个实验实训场所;与基层公安机关建立校外教学实践、实习基地42个。馆藏纸质图书60万册,电子图书15万册,电子资源数据库2个。
学院开设10个公安专业和7个非公安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5000人左右,常年在职公安民警培训5000人次以上。设有情报侦察系、刑事侦查系、治安系、法律系、基础教学部、警务技能训练部、科研部、实验实训部、图书馆等9个教学训练机构,政治处、纪委(监察室)、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后勤保障处等6个行政机构和培训中心1个直属机构。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86人,副高以上职称90人(正高职称13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131人。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
公安专业10个,分别是:国内安全保卫(定向招录培养)、警犬技术(定向培养)、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治安管理、特警、交通管理、经济犯罪侦查、禁毒、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
非公安专业7个,分别是:司法警务、安全技术防范、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信息安全与管理、心理咨询、社区矫正、网络舆情监测等。
文理兼收,学制三年。
三、招生对象
1、报考定向招录培养的国内安全保卫专业的考生,须为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甘肃省全日制应届高中毕业生(女生比例不超过15%),自愿报考国内安全保卫专业、毕业后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在定向单位国内安全保卫岗位最低服务年限7年。
2、报考定向培养警犬技术专业的考生,须为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甘肃省全日制应届高中男性毕业生,自愿报考公安警犬技术专业、毕业后到基层公安机关工作,在定向单位警犬技术岗位最低服务年限8年。
3、报考非定向公安专业的考生,须为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甘肃省全日制高中毕业生(女生比例不超过15%)。
4、报考非公安专业的考生,须为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甘肃、四川、河南、陕西、宁夏的全日制高中毕业生(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30%)。
四、招生计划
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甘肃省教育厅和我院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数为准。
五、招生条件
(一)公安专业
1、政治条件。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思想政治品德要求外,按照公安机关的特殊要求进行政治审查。
2、身体条件。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应符合下列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 1.70 米,体重不低于 50 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 1.60 米,体重不低于 45 公斤;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和低于标准体重15%者为不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方法是: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左右眼单眼裸视力五分记录4.8(小数记录0.6)以上,无色盲、色弱。
两耳无重听;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口吃。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无传染病。
3、年龄及外语语种
年龄为16-22周岁(1995年9月1日后-2001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婚,外语语种为英语。
4、其他
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未参加者,不予录取。
考生按专业录取入校后,进行体检、体能测试复查,对不合格或不适宜在所录专业学习的,予以退学或进行专业调整。
(二)非公安专业
1、报考非公安专业考生的身体条件除视力要求左右眼单眼裸视力五分记录4.4(小数记录0.25)且矫正视力5.0以上外,其余身体条件同公安专业招生的身体条件。
2、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外语语种为英语。
3、报考非公安专业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由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对照我院公安专业招生身体条件进行自测,入校后学院统一进行体检复查。
六、招生办法
(一)志愿填报
1、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需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第一次填报志愿时(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定向专业和非定向专业设有两个填报志愿的“院校代号”,可同时填报,两个定向专业只能填报其中一个)。
2、报考我院非公安专业的考生需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第二次填报志愿时(8月4日20:00至6日14:00)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二)公安专业考生面试报名、体检、体能测试、政治审查
1、国内安全保卫专业
报考国内安全保卫专业的考生,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名单(以考生生源地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试的人员),由我院通知考生到兰州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能测试、公务员招录考试(笔试、面试)、政治审查。
2、警犬技术专业
报考警犬技术专业的考生,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考名单(以考生生源地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试的人员),由我院通知考生登录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gsjyzs.cn)进行考生面试报名。考生登录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打印我院《考生面试登记表》《考生承诺书》《政审介绍信》和《考生政审表》,并携带打印好的《政审介绍信》和《考生政审表》到所在市县(市、区)毕业中学(或乡、街道办、社区)、辖区派出所和所在市县(市、区)公安局进行政治审查。政审合格的考生,按学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高考成绩单、身份证和我院《考生面试登记表》《考生承诺书》和《考生政审表》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
3、非定向公安专业
报考我院非定向公安专业的考生,须登录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gsjyzs.cn)进行考生面试报名。考生登录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打印我院《考生面试登记表》《考生承诺书》《政审介绍信》和《考生政审表》,并携带打印好的《政审介绍信》和《考生政审表》到所在市县(市、区)毕业中学(或乡、街道办、社区)、辖区派出所和所在市县(市、区)公安局进行政治审查。政审合格的考生,携带准考证、高考成绩单、身份证和我院《考生面试登记表》《考生承诺书》《考生政审表》就近到指定的地点或直接到我院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
面试时间:以我院向社会公布的时间为准。
面试地点:兰州(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张掖(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夏(临夏中学)、天水(天水市职业技术学校)、陇南(武都区贡院小学)、庆阳(庆阳四中)。
4、有关费用
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考生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等有关费用自理。
(三)非公安专业
只报考非公安专业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及政审。
(四)录取
公安专业在本科三批结束后,高职(专科)批前投档录取。
非公安专业在高职(专科)批投档录取。
录取时,在同等分数下,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1、国内安全保卫定向专业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公安厅审定的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和省公务员局审定的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市(州)定向国内安全保卫专业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录取。
2、警犬技术定向专业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我院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合格考生名单,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以各市(州)定向培养计划数进行投档。达到我省高职(专科)参照分数线的定向培养警犬技术专业考生数量不足时,学院在征求报考非定向公安专业且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合格上线考生本人同意后调剂和补充。
3、其他专业
报考非定向公安专业的考生,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均合格的基础上按填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报考非公安专业的考生,按填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照顾政策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我院的考生执行教育部规定照顾政策项目和有关省(区)地方性照顾政策项目。
七、面试、录取查询
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及录取结果均可登录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gsjyzs.cn)查询。
八、学生管理和待遇
(一)学生入学后,统一着制服,实行警务化管理。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三)国内安全保卫专业的考生报到入学后,须与学院、生源地市(州)公安局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学生入校后,按甘肃警察职业学院专业培养方案以及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培养和管理。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毕业证书,符合人民警察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由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负责办理公务员(人民警察)审批录用手续,由我院派遣到定向市(州)公安局定向岗位工作。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在校期间主动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其有关情况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报考和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四)定向培养的警犬技术专业学生报到入学后,须与甘肃省公安厅政治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完成3年学习训练的合格毕业生,由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组织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考察),按照当年毕业生总人数5%末位淘汰,确定拟录用名单。由省公安厅审核、省公务员局办理公务员(人民警察)审批录用手续,定向录用到生源地市(州)、县(市、区)公安机关从事警犬技术工作。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被录用人员,不得聘用或录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并将违约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未能如期正常毕业的警犬技术专业学生不得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等环节,自主择业。
九、收费标准
按甘肃省物价局甘价费﹝1999﹞179号和甘价费﹝2003﹞27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学费每生每年4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按省发改委批准的4人间和6人间标准收取。制服费按标准收取。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左家湾169号
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魏家庄
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gsjyzs.cn
学院招生办电话:(0931) 5154059 5154266
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931) 5683321
邮编:7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