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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28 来源: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六十年办学历史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现有蔡官、龙泉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500亩。蔡官校区是新建设的校区,占地1200亩,是目前办学的主校区。校内设有国家第98职业技能鉴定所、安顺市职业教育培训中心、贵州省财政金融实用人才培养基地等10多个教育培训机构。建有6个中央、省级财政支持建设实训基地、5个校企联合建设的专业仿真实训室和100多个校企结合实训基地,在上海建立了“安顺职院长三角学生创业就业基地”。学校优美的校园环境、完善的学习生活设施、价值超过1亿元的实训仪器设备等,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提供有力的保障。

学院开设有工业、农业、医学、经济管理、旅游管理、信息工程等六大类共40多个专业,2016年,在校生规模达15000多人,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2017年,34个高职专业面向社会招生。

学院秉承“德能俱厚、有业乐业”的校训,实施“S-ESE”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深化校企合作,先后与中国华电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顺市公交总公司、香港豪德集团、重庆德克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慧众聚成科技集团、湖南海云教育发展集团、贵州启航方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雄楚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创办了华电工程学院、公交学院、豪德学院等二级学院。

学院实施“国内外教育交流合作计划”,与台湾中国科技大学、台湾弘光科技大学、广东机电工程学院、广西水利电力职院等省内外10多家高校开展校际交流。充分利用蔡官校区400亩校企合作区开展招商引资,拟与中核恒通(成都)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共建安顺职院附属医院,与安顺市公交总公司共建汽车检测中心、汽车维修中心和驾校,与深圳国泰安教育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共建龙泉校区“教育港”、VR体验中心、国际交流合作中心,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了强大的支撑。

2016年以来,我院高职课程《护理学基础》被评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中职课程《医学影像检查技术》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高职会计专业教学团队和中职基础护理专业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邵亦俊制茶大师工作室被评为省级大师工作室。在技能大赛中,共获得国家、省、市级各类大赛奖项200多个,其中高职ERP沙盘模拟经营项目、高职导游普通话项目、高职“信息安全管理与评估”项目、中职护理技能项目代表贵州省参加全国大赛。双创工作更是成绩斐然,通过“校企杯”双创大赛,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双创项目。金奖项目“汽车溺水逃生装置”,荣获2016“挑战杯---彩虹人生”贵州省职业学校创新创业创效大赛的生产工艺革新与工作流程优化类一等奖,并代表贵州省到福州决赛斩获二等奖。

办学六十年来,学院为社会输送了高、中职毕业生数万名,遍布贵州省的医药卫生、财税金融、农牧生产、酒店旅游、IT信息、数控建筑等多个行业,得到行业企业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学院性质:公办

院校代码:12821;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蔡官校区)西秀工业园区两六路与二环路交叉口

(龙泉校区)贵州省安顺市凤凰西路27号

二、招生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工作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承担,不另设办事机构。

三、招生计划

2017年,面向全国7个省(市)招收全日制高职学生,并参加了贵州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及“专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的招生,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详见《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专业招生计划表》、《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专科层次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招生计划》)。

四、录取规则

(一)依据黔招委[2016]40号)《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专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实行学校负责,省、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监督,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普高招生采取计算机远程录取实施录取工作。

(二)录取语种为英语。

(三)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具体录取方式: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院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三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录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五)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1.护理专业: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2.助产专业:只招女生,身高1.5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3.空中乘务专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女生身高1.62米—1.75米,男生身高1.72—1.82米,五官端正,身体无残疾,无特殊体味,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疾性病;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0.4(4.6);

4.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身体无残疾,无特殊体味,肝功能正常,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5.免费医学定向生招生专业: 临床医学

⑴招生条件及相关政策根据省卫生计生委颁发的文件执行。

⑵招生录取:由省招生考试院具体负责招生。对参加考试统一录取的考生,单列志愿、单独划线、提前录取。

(六)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方式按贵州省教育厅批准的《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严格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除享受原有的国家助学金外还可享受精准扶贫专项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同时,学院通过奖、贷、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六、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并实行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录取通知书经邮政寄送到录取考生。

七、新生管理

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生进校按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管理。

八、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九、监督机制

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有关招生的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按照黔招委[2016]40号)《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专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851-38107544

十、附则

1.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3.本章程由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0851-33229847

学院网址:http://www.asotc.cn

邮政编码:561000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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