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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6年招收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办法

2016-01-06 来源: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为迎接北京冬奥会的召开,培养冬奥相关专业人才,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5〕163号),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以下简称二外)2016年计划继续招收优秀运动员(冬奥项目优先),于9月免试进入二外英语、商务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韩语)、翻译、旅游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酒店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展经济与管理、贸易经济(国际文化贸易)、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法学、国际政治、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专业学习,计划招生20人。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

(二)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职业运动员不受此条件限制)。

(三)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曾获指定项目比赛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指定赛事详见附件3);

2、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和武术项目运动健将称号;

3、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四)冬奥会项目优先。

(五)具有一定英语基础,并有强烈的学习愿望。我校将对报考英语相关专业的申请人加试英语。

(六)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规定的标准。由于学校专业特点,凡有口吃、嘶哑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的、有听力障碍者不予录取。

(七)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运动员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二、申报材料

 

(一)《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习报名表》(原件一份,在二外招生网zs.bisu.edu.cn本科生招生栏目下载)

(二)《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三)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一份)。

(四)符合免试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五)符合免试资格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六)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七)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要求执行)。

(二)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按本办法第二条要求整理准备好相关报名材料,于2016年3月1日前以EMS特快专递方式一并邮寄或送达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概不退还。同时请将《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习报名表》和《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电子版发送到二外招办邮箱ewzs@bisu.edu.cn。

二外将对报考英语、商务英语、德语、翻译、旅游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酒店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展经济与管理、贸易经济(国际文化贸易)、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法学、国际政治、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专业的申请人进行英语测试。英语测试由二外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拟于3月上旬在二外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日语、俄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韩语)专业的申请人不用进行英语测试。

旅游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酒店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展经济与管理、贸易经济(国际文化贸易)专业因涉及高等数学等理科课程,请非理科学生慎重报考。

申请人材料审核通过者(报考需英语测试专业的申请人还需通过英语测试),经二外招生网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二外在《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并将相关报名材料以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考生。

(三)经学校考核通过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3月20日前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对优秀运动员的身份、政治表现、运动成绩、文化程度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非职业未办理正式招收手续的运动员不在免试招收范围。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负责接收优秀运动员申报材料,于2016年3月31日前报送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办理(不接受运动员个人申报)。

(五)经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初审后,将相关材料发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进行复核,通过审核的推荐名单将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在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并上报教育部。

(六)经教育部批准后,由相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二外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高校要加强对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运动员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监督,积极开展推荐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校学习工作。

(二)《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意见”必须由体育局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局章;“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意见”必须由中心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心章。

(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有关高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优秀运动员按时入学。

(四)运动员若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五)运动员被录取后,由二外按照全日制本科学生进行管理,户口和档案关系脱离原单位,毕业时按照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规定择业。

 

五、联系方式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何 平 张 燕

电话:(010)65778453 65778007(传真)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100024)

 

六、本办法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及附件可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网站(网址:zs.bisu.edu.cn)查询、下载。

附件:

1.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习报名表

2.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

3.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的竞赛项目及赛事表

4.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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