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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2016-04-16 来源:河南工业大学

2016年河南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一、总 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按照“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办人民满意高考”的要求,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2、学校是一所中央与河南省共建的全日制、公办,以工科为主,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和农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院校。

3、学校具有60年的本科办学历史,中文全称为河南工业大学,英文全称为HE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学校国标代码:10463,占地总面积2826亩,共有三个校区,其中两个老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新校区位于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莲花街。

4、学校现有68个本科专业,11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有3个专业(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三级人才培养教育体系。

 

二、组织机构

 

5、根据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6、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

7、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

 

8、我校2016年本科计划在包括河南省等30个省市区招生,专科计划只在河南省内招生。录取批次共有艺术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贫困地区本科专项批、地方农村本科专项批、本科二批、艺术专科批、普通专科批等七个批次。

9、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教学厅[2011]5号),安排本科跨省(区、市)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本科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用于顺延录取各省平行志愿投档过程中多投或增投的考生。我校预留计划使用的基本原则是:集体决议、顺延录取、公开透明。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四、招生录取的原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具体有:

10、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或传统志愿优先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决定是否录取和录取专业。省招办负责监督检查与审批、盖章。当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数超过计划数时,我校只在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不足时,在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同一志愿考生数超过应录取人数时,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实行完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将严格按照各省有关平行志愿投档政策执行录取工作。

11、分配录取专业时,首先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队,然后根据高分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高分考生专业确定后,再分配低分考生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考生专业志愿因录取满额而不能满足时,若专业服从调剂,向相近专业调剂录取,不同意专业调剂的不予录取。

12、在分配录取专业时,食品科学类、化学类、生物工程类、材料类专业参考化学、生物科目成绩;土木类、机械类、电气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参考数学、物理科目成绩。

13、2016年学校共有机械类、计算机类、设计学类等3大类8个专业按大类招生,学生在大类下经过一到两年打通培养后,具体选择确定专业方向。

14、报考建筑学、广告学专业的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绘画基础,建筑学专业入学后加试徒手画,对于徒手画测试不合格的新生,将调整专业。

15、报考本科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在思想政治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课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艺术本科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课与高考文化课的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校考成绩×6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河南省的艺术考生专业课使用省统考成绩。报考专科艺术设计、主持与播音专业的考生(仅在河南省招生),按照河南省专业课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直接相加,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6、符合加分条件的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按各省(市)招办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17、身体要求:参考教育部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考生。

 

五、附则

 

18、外语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或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没有其它小语种教学。

19、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等费用。各专业学费标准按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我校具体学费标准如下:文科类3400元/生·年;理工类3700元/生·年,艺术类57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学费15000-1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软件学院专科专业学费10000元/生·年;住宿费根据宿舍情况800-1100元/生·年(收费标准以2016年河南省招办《招生考试之友》公布的数据为准)。

20、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1、学校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22、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招生形式与招生咨询方式

 

我校在全国各省市都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的形式录取新生。

学校名称:河南工业大学

学校网址:http://www.haut.edu.cn/

电子邮件:zb@haut.edu.cn

学校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莲花街100号(莲花街校区)邮编:450001

郑州市嵩山南路140号(嵩山路校区),邮编:450052

郑州市中原西路195号(中原路校区),邮编:450007

咨询电话:0371-67756015 67756016 67756017 67756018 6775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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