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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6-22 来源: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640(国标码)


二、校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段1777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学制:三年


六、录取规则:


1、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份的有关政策,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1.2以内(平行志愿为1:1.05以内),对于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先后顺序、考试成绩(艺术类考生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的高低以及考生的综合情况择优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


3、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院外语只提供英语教学。


七、身体要求:


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特别说明:旅游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因教学、就业的需要,建议报考学生应身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4200px、女生身高不低于3950px。


八、录取与入学:


1、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我院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凡在我院规定报到的时间截止后20天之内,未到学院报到且未请假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4、开学后,报到人数不够30人的专业将不开班,学生将调整至相近专业学习。


九、收费标准:(按内江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1、学费:详见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


2、住宿费:住宿费标准为900元/年。


十、联系方式:


电话:0832-2265927 2261439 2262435


邮编:641100


网址:www.njvtc.cn


十一、本章程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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