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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2016-06-22 来源: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人民中路六段368号,邮编:642150。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校采用远程网上录取。


3.根据各省相关录取文件和规定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调档比例在120%以内,平行志愿调档比例在105%以内。


4.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学科成绩录取并确定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按政策规定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投档分数排序录取。


6.录取艺术专业时我校采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以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


7.所有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


8. 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9.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师范类专业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10.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学校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11.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12.新生凭我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带上准考证、身份证到校报到,若不能按时到校报到须向我校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3.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者颁发经教育部注册的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14.奖、贷、助学措施:按国家政策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此外还设有学校奖学金及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援助。


四、联系方式:


电话:0832—5908888 5908818


传真:0832—5908818


网址:www.cnyz.edu.cn


电子邮箱:cnyzz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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