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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2010年高招意见 首试网上填报志愿

2010-04-27 来源:鲁中晨报

   4月26日,山东省招考院发布《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实行远程网上填报志愿及本科三批、专科(高职)批次征集志愿模式,6月27日开始填报。上网填报志愿网址为http://www.sdzs.gov.cn。

志愿填报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全国统考于6月7日—9日进行。考生的文化课统考成绩于6月25日前公布。

2010年实行远程网上填报志愿及本科三批、专科(高职)批次征集志愿模式。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填报志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本科三批、专科一批和专科二批,在填报第一次志愿时,只填报第一志愿,然后分别增加两次征集志愿机会,可填报4个院校平行志愿,一个批次可以报三次志愿,增加了录取机会,并且是在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再填报志愿,可以更加直观地了解和分析自己分数所处的位置,报考成功率将会有很大提高。

艺术专业、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实践生、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等类别本、专科志愿填报时间、方式与普通文理科相同。考生凭密码在网上确认填报志愿信息具有法律效力,无需再进行书面签字确认。

不得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

未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高校调整计划使用时应集体研究决定,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并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严禁高等学校利用调整计划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其中,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录取结束不补录

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根据教育部规定,录取工作结束以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不再进行补录或换录。

山东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本省新生,入学后一律不再办理户口迁移;被外省普通高校录取的山东省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等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对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对新生体检复查一定要认真负责,对隐瞒既往病史和与原体检信息不符的项目要填写《体检复查登记表》。

复查过程中,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和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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