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发布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在青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在青招生各普通高校,各市(州)、县(区)招生委员会:
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2018年普通高校在青招生各批次、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确定,现予公布(分数线内含各类照顾条件加分)。
文史类
第一批本科:普通班475分;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455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预科465分;省内专项450分。
第二批本科:普通班424分;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414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预科414分;省内专项409分。
省内院校本科民族预科:404分。
第三批本科:普通班377分;省外院校民族预科377分。
普通专科:200分。
理工类
第一批本科:普通班403分;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383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预科393分;省内专项378分。
第二批本科:普通班365分;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
划355分;省外院校民族班、民族预科355分;省内专项350分。
省内院校本科民族预科:345分。
第三批本科:普通班334分;省外院校民族预科334分。
普通专科:200分。
藏汉双语类
藏汉双语文科:本科455分;省内院校本科预科443分;专科430分。
藏汉双语理科:本科399分;省内院校本科预科360分;专科356分。
注:考生填报藏汉双语授课招生计划志愿,投档成绩计算方法为:民族汉考+藏语文+数学+综合+照顾分(外语成绩作参考)。藏汉双语考生通过分数转换,达到普通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可选报普通类院校志愿,投档成绩计算方法为:(民族汉考+藏语文)÷2+数学+外语+综合+照顾分。
蒙文类
文科本科278分;理科本科235分。
体育类
文科:本科367分;专科340分。
理科:普通班、民族班本科310分;蒙文本科227分;
普通专科266分。
注:体育类划线成绩为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
艺术类
美 术
文科本科(含蒙文)496分,专科377分。
理科本科490分,专科460分。
民族工艺美术
文科本科(含藏文)555分。理科藏文本科503分。
音乐学(声乐)
文科本科(含蒙文)414分。理科本科385分。
音乐学(器乐)
文科本科488分。理科本科430分。
舞 蹈
文科本科385分,专科333分。理科本科450分。
播音与主持
文科本科583分,专科560分。理科本科550分、专科530分。
音乐表演(声乐)
文科本科474分,专科415分。
理科本科410分,专科368分。
音乐表演(器乐)
文科本科521分,专科462分。理科本科510分。
注:艺术类划线成绩为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说明
本科层次定向招生计划(不含国家和地方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在院校普通类计划提档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投档;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本科计划招生,不低于在我省相应批次招生各有关高校普通类计划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