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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08年高考九类考生受照顾 名单本月公示

2008-04-25 来源:生活日报

  来自山东省招考院的信息,山东省今年有9类考生可享受加分或降低投档分数线照顾。4月30日前,将对这些享受照顾条件的特殊考生进行初审、公示:

1.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中生,在其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

2.见义勇为的应届高中生,凡受市人民政府或省综治委表彰的,总分低于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考生,可向学校投档;受省人民政府表彰的,总分低于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的考生可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见义勇为学生的认定以政府颁发的证书为准。

3.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总分低于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的考生,可向学校投档。

4.高中阶段获得下列奖项且同时符合保送条件的应届生,在其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这些条件包括: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

5.艺术特长生。

6.烈士子女总分低于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的考生,可向学校投档。

7.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

8.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总分低于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可向学校投档。

9.山区、湖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等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低于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可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照顾条件,只可选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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