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分两种形式:统考和校考。
其中,音乐类专业统考包括专项、乐理、音乐素质(练耳、视唱)三大科目。根据时间安排,器乐考生的专项、视唱测试将于2019年1月6日开始进行,声乐考生专项、视唱测试2019年1月14日开始进行。乐理、练耳测试定于2019年1月13日进行。
乐理、练耳测试 开考前40分钟入场
根据考试时间,乐理、练耳测试将于2019年1月13日进行。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考前应了解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及周边交通状况,并随时关注天气情况,以免延误考试。2019年1月12日16时至19时,考生可到考点熟悉考试环境,但不得进入考场。
开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正式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允许提前退场。
进入考场时,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乐理、练耳测试为一个考试场次,分两部分进行,先进行乐理测试(30分钟),乐理测试结束后不退场,继续进行练耳测试(20分钟),练耳测试采取统一放音方式。乐理测试未参加,练耳测试不允许入场参加考试。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考场内钟表的显示时间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做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专项和视唱测试现场进行打分
进行专项、视唱测试时,考生须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点名候考并参加测试,三次点名未到者视为自愿放弃测试资格,测试开始后不再允许入场。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
此外,考场内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否则按违规处理。
音乐统考专项和视唱测试采取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考生如对评分有质疑,可于本人所有科目测试结束后到咨询处咨询,离开封闭测试楼后,不再受理。
拒不按“二选一”规则参考的按0分处理
考生在网上缴费系统中,须填报专项测试信息,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两首测试曲目及相关信息,待测试日候考时由计算机机选其中一首用于正式考试。填报时,不允许以同一曲目不同名称填报。对拒不按“二选一”规则参加测试的考生(如所报二首测试曲目经鉴定为同一曲目;或不按候考时计算机随机抽取的曲目参加测试的),其专项测试按0分处理。
声乐类考生候考时,计算机将随机抽取测试顺序号及测试曲目。考生应根据工作人员现场引导,按规定流程参加测试。测试时考点使用统一播放器播放,如因存储介质、格式问题不能播放,责任自负。不能播放时,可以清唱,不影响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