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学院2019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上级及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基本情况
学院全称: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122
在陕招生代码:8103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网址: http://www.xhtu.com.cn
第四条 学院简介
学院现有位于西安市国家级西咸新区的西咸校区,位于长安大学城的长安校区和位于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的太平校区。总占地1800余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米,现代化课堂、国内领先的高新科技一体化实验室集群,产、学、研一体的现代化西咸校区正引领学院向国际化大学标准迈进。
学院学习德国高新技术人才理念,培育创新思维、动手能力强、具备复合交叉知识结构的工程技术及管理人才。形成了网络软件类、机械电子类、建筑类、财经管理类等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新科技学科群。学院目前已经形成西安理工大学教授、博士导师领衔的百余名教授和博士为核心的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学院60余个实验室组成的校内试验实习基地,学生实践教学得到保障,动手能力强,在同类院校中优势明显。
学院每年向学生提供奖、助学金近千万元,获奖励与受资助的学生达数千人。学院与中国百强企业、世界500强企业等30余家企业签署就业合作协议,学生实习合作协议、项目承担和开发合作等协议,保障学生就业。
第五条 办学地点:
西咸校区:西安市国家级西咸新区;
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大学城子午大道南段36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办等部门组成,负责进行计划编制,综合评价办法制定及考生职业能力测试等。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www.xhtu.com.cn/
招生咨询电话:029-38028999,8495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