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拟批准设置高等学校名单》揭晓后,引发热议!
日前,教育部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2019年拟批准设置高等学校的公示》。
《公示》称,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11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高等学校获得通过,现将有关高等学校名单向社会公示。
名单中包含,“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本科学校”4所,“新设本科学校”3所,“更名大学”4所,具体如下:
2019年拟批准设置高等学校名单
序号 | 申请建校名称 | 建校基础 | 申报省份 | 办学性质 |
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本科学校(4所) | ||||
1 | 马鞍山学院 | 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 | 安徽省 | 民办 |
2 | 福州工商学院 |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 福建省 | 民办 |
3 | 潍坊理工学院 |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 | 山东省 | 民办 |
4 | 新疆理工学院 |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 |
公办 |
二、新设本科学校(3所) | ||||
5 | 安徽艺术学院 |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 安徽省 | 公办 |
6 |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 福建省 | 公办 |
7 |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
广西壮族 自治区 |
公办 |
三、更名大学(4所) | ||||
8 | 阜阳师范大学 | 阜阳师范学院 | 安徽省 | 公办 |
9 | 湖南工商大学 | 湖南商学院 | 湖南省 | 公办 |
10 | 江苏海洋大学 | 淮海工学院 | 江苏省 | 公办 |
11 | 甘肃政法大学 | 甘肃政法学院 | 甘肃省 | 公办 |
不过,这并不等于高校一定能“改名”成功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实名反映。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将对线索明确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至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