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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省高考艺术类招生办法公布

2010-12-02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保证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对口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的一个组成部分,招生范围及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

1.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对口单招年度计划,汇总、核对后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各高校不得在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的招生计划之外招生,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

2.《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高校向考生的公开承诺,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各高校招生章程均应符合国家法令与政策,凡高校招生章程与国家和我省招生政策相违背的,一律以国家和我省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三、招生宣传

1.有关招生院校须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文件精神及本实施办法制定具体的招生录取办法,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2.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社部门)、相关中等职业学校,应积极配合招生院校,广泛深入地做好招生宣传。2011年对口单招录取实行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各地要认真做好平行院校志愿填报和投档办法的宣传与解释工作。

四、报名

1.全省统一报名日期为2011年1月4日至7日,参加2011年省技能大赛拟对口升学的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报名,逾期不予补报名。应届毕业生在所在学校报名,往届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社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也可在毕业学校报名。往届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2.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社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属地考生的报名信息采集工作。

3.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负责。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社部门)、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应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把关,层层负责,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各市上报考生信息进行核查,对于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其中如果是普通高中考生,还要将其通过伪造证件证明、学籍档案及其他方式获取对口单招报考资格等违纪情况,如实写入该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当年的考试诚信记录。

4.各市招办(教育局职社处)负责统一编排报名考生的建档号,建档号由9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县(区)代码(4位)+流水号(5位),流水号从“90001”到“99999”。

5.考生报名时需统一填写《2011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采集表》)(附1),并进行电子照片采集。

6.符合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期间还需填写《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附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其中,2011年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与“三创”优秀学生(干部),在省教育厅公示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填写《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

7.报考播音主持、影视表演和舞蹈编排专业的艺术类考生在专业技能考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1年江苏高考艺术类招生的日程和详细办法已经出台。2010年11月1-4日报名确定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向,从12月份开始专业加试陆续进行。

艺术类报名、考试日程确定

2011年江苏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大致确定。

2010年11月1-4日考生参加全省高考报名,同时选择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向。11月20-26日,参加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12月3-4日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报到。2010年12月5日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参加笔试。12月6日开始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参加面试。12月10-11日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报到,全省共设6个考点院校,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报到。12月12日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考试。

2011年1月20日前通知考生音乐、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划定专业合格线。2月1日-3月20日考生查阅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或网站信息,按照教育部、省有关政策和院校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

省考、校考要区分清楚

今年江苏省在高考报名时,考生同时选择报考科类,并需要选报专业考试方向,其中,“艺术专业全省统考”有美术、音乐两大类,“艺术专业高校校考”有美术、音乐、舞蹈、编导史论等理论、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空中乘务、表演和其他专业类等9类。

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如与江苏省统考的专业相同,可使用江苏省的专业统考成绩;本科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专科专业以及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与江苏省艺术类统考专业相同,必须使用江苏省专业统考成绩。

根据教育部规定,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及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进行专业校考;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招收江苏省省统考未涉及的特殊专业,需要校考的,必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对江苏省考生进行专业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江苏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处理。

1月20日前发布统考成绩

根据日程安排,2011年1月20日前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向考生发放《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全省统考考生成绩单》,考生同时可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上查询。

2011年4月10日前,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应将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寄送(发)考生本人。如考生在4月下旬未收到专业考试合格证或对成绩有疑问,须在5月底前向相关院校核实情况。6月10日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不再接受校考院校补报专业合格考生名单。王晶卉

明年高招体育类招考日程敲定

2011年江苏高招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日程表昨天确定。2010年11月1-4日考生参加全省高考报名,同时选择体育类专业考试方向。2011年3月25日前公布专项考试内容和各考点承担的考试专项。4月2-8日参加体育类专业省统考考生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4月24日考生到测试专项对应的考点报到、面试。4月25日开始考生到测试专项对应的考点参加专业统考。2011年5月15日前通知考生体育专业省统考成绩。

凡招生计划公布在文科类或理科类计划中的院校和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体育专业统考,只须参加当年的全国文化统考,但部分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有些招生院校在录取前,对报考考生进行体育运动基础知识面试。根据往年全国院校在江苏省的招生情况,这些专业主要有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新闻、体育管理、运动心理、体育保健康复和中医骨伤科学等。

体育专业考试设面试科目、身体素质必考科目和专项选考科目。面试科目为检测考生身高、视力以及身体形态等。该科目不计分,检测结果供招生院校录取参考。身体素质必考科目为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800米跑和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共四项,每项分值均为25分。专项选考科目设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体操、武术、健美操、羽毛球等九个项目,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在上述九个项目中自主确定选考一项,其中选考田径项目的考生必须在100米栏(女)、110米栏(男)、200米、400米、1500米、3000米(女)、5000米(男)、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中自主确定一个单项。各专项(田径除外)考试均包含选考内容,具体考试内容在测试前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该科目分值为50分。专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达到90分者为合格,方可填报体育专业志愿。

根据日程,2011年5月15日前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向考生发放《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考生成绩单》。如院校对学业水平测试提出更高等级要求的,考生还必须符合院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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