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起,河南省将执行新的加分政策,高考加分项目将全面“瘦身”。
河南省规定,高中时参加由中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参加高考可加10分,不再具备保送资格;获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保送和加分资格。
从2014年开始,我省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也从20分调整为10分。我省规定,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全省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高考可加10分。
今年考生加分的照顾项目,县级招办审核后须报上一级招办审核,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报省招办审核。各类照顾对象考生情况,省招办汇总后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集中公布,长期公示,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