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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招生简章

2014-01-05 来源:华中科技大学

专业介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隶属于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广播电视学系,该系拥有广播电视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两个本科专业。广播电视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传统播音主持的基础上凝练“出镜记者”特色培养方向。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主要专业课程有: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学、播音创作基础、语言表达、电视播音与主持、广播播音与主持、形体训练、表演基础、广播电视新闻报道、电视编导、出镜记者报道等。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新闻传播理论知识和深厚的文化功底,熟知广播电视媒体的传播特性,能从事播音与主持、节目编导与广播电视新闻采编工作的专业人才。

毕业生可胜任广播电视媒体、影视制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播音、节目主持、配音及新闻采编、出镜报道、节目编导、礼仪传播等工作,亦可进一步深造,从事播音与主持专业的研究和教学工作。

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本科生25名,文理兼招,学制4年。

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符合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2、无色盲、色弱,无发音器官疾病;

3、普通话语音准确,嗓音条件良好,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艺术素养;

4、身高男170厘米以上,女160厘米以上。

报名办法

1、学生由本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登录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载照片。网上缴纳初试报名费100元。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打印报名表并加盖申请人所在中学公章。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4日——2014年2月12日。

2、现场报到

考生须持下列材料于2014年2月26日到我校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八号楼)报到。报到时,考生须提供:

(1)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报名表;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

1、初试

初试时间为2014年2月27日全天(上午、下午、晚上),初试内容(100分):

(1)特长介绍(时长1.5分钟),40分;

(2)朗诵(自备稿件,时长2分钟以内),60分。

2、复试

初试结束后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与考试安排,考生办理复试手续,现场缴纳复试费150元。

复试内容(300分):

(1)笔试(基础知识及写作),100分;

(2)话题评述(2.5分钟以内),100分;

(3)指定稿件播报(1.5分钟以内),100分。

复试考试时间2月28日至3月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成绩公布

我校将于2014年3月在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复试成绩,并向合格考生寄发《华中科技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合格证将按照计划录取人数的1:4发放。

录取

根据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取得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若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85%以上且不低于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按照其参加我校专业复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专业复试成绩排名前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85%即可。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制定了相关规定,考生还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要求。

学费标准

10350元/年。

学校每年按程序湖北省物价局报批,最终以物价局批复为准。

监督管理

学校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和结果公示化。专业面试实行全程录像。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测试及录取工作,并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及公开性实施监督。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合格证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专业合格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生源所在地。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咨询电话:027-87542228/87559946

传真:027-87557014

招生网址:http://zsb.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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