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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2015-04-01 来源: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天津市相关规定,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实行自主招生,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天津市2015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录取,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市财政全额拨款,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学院占地335亩,拥有四个校区,建有主教学楼、辅助教学楼、实训楼、学术报告厅、风雨操场、图书馆、学生宿舍、学生食堂、400米跑道标准运动场、足球场。还建有卫星电视接收系统、闭路电视演播系统和校园宽带网等教学辅助设施。

学院遵循"以生为本、质量立校、打造特色、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天津城市建设、环渤海地区发展建设和市场人才需求,调整和优化课程设置,形成了以城市建设类为特色,涵盖建筑类、管理类、能源类、汽车类多种专业层次有机结合的专业体系。

学院多年以来依托的燃气行业、建筑行业、能源行业连续录用毕业生,一批毕业生已成为技术骨干,获得企业好评。就业率保持96%以上,专业对口率保持在60%以上,就业渠道畅通。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2015年分专业自主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详细內容见学院网站。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元/年)

备注

01

建筑工程管理

15

3年

5500

 

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02

工程造价

15

3年

5500

03

工程监理

15

3年

5500

04

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管理方向)

10

3年

5000

05

会计

15

3年

5000

06

建筑工程技术

15

3年

5500

07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10

3年

5500

08

城市燃气工程技术

10

3年

5500

09

城市热能应用技术

5

3年

5000

10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5

3年

5500

11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5

3年

5500

12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5

3年

5500

13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大型车辆方向)

5

 

3年

5000

14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10

3年

5000

15

工程测量技术

10

3年

5500

注:如政府当年度出台相关学费标准,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学院不进行专业考试或面试,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的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换算,按天津市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对上线考生,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缺额部分顺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七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考生。如招生计划仍有余缺,再录取第二志愿填报我院但未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

第八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九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一般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一条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书。

第四章 后续管理

第十二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按时到校报到,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要求见《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根据《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四条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十五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chengjian.com

电话:58319057、58319056、58216356

咨询地点: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天津市北辰区龙泉道2889号)

乘坐642路、22路公交车在“龙武道”(城建职业学院)站下车即到。

乘坐606、658路公交车在“辰达路”(城建职业学院)站下车即到。

乘坐634路公交车在“瑞贤花园”站下车即到。

乘坐801路公交车在“城建高职”站下车即到。

乘坐地铁一号线(去刘园方向)在“西横堤”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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