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我省具有保送生资格的考生予以公示,接收社会的广泛监督。未经我办公示的考生,不具备保送资格,不予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
监督举报电话:省招考办:0451—82376048,82376027。举报信件请寄:哈尔滨市黄河路69号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纪检组收。
附件:2011年黑龙江省具有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名单(点击即可下载)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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