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高招办《2015年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经我院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代码:13897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99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系国家教育部2005年4月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普通高校,由天津理工大学和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兴办。学院重视学科专业建设,始终把提高教育质量放在首位,依托天津理工大学在本科教学方面的优势,设置了自动化工程、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工程和经济与管理5个系,在校生近6800人。学院以天津理工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为依托,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和办学特色,引进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50%。学院还聘请各学科专业领域的知名专家教授为顾问、教学督导,监控、检查、指导教学建设和运行;同时聘请相关企业行业高级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为兼职教师,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并不断提高。学院十分重视校企合作,与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在人才培养、学生实践和科研合作等领域开展长期、广泛的合作,为学生提高专业技能,强化实践动手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和适应社会能力提供了广阔舞台;历届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部分优秀毕业生被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悉尼大学、英国南安普敦大学等国内外高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校园环境优雅,文化气息浓厚,办学条件优良。先进的教学设施,丰富的图书馆藏,仿真的实验环境,完备的运动场地,是莘莘学子读书求学的理想场所。学院积极探索内涵式发展,以崭新的办学模式、灵活的办学机制、丰富的办学资源和巨大的发展潜力,不断开拓进取,努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大力推进、积极推进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建设。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我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我院设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15年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为130名,其中理科55名,文科75名,招生专业为物流管理、财务管理(信用管理方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方向)。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生的总成绩(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为保证生源质量,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确定录取最低分数线。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专业,经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专业计划。
第十条 报考我院考生(推荐免试及退役考生除外)必须参加我院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不予录取。
第十一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我院外语教学为英语,请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三条 学费标准为15000元/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公布方式:经市高招办审核批准录取的考生,通过我院招生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六条 学院建立奖学金制度,每年有35%以上的学生受到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5年度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zhic.com
E-mail:tjzhiczb@126.com
电话:022-60541802、60541826
传真:022-60546300
邮编:300380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99号
第七章 招生专业介绍
1、物流管理:本专业培养具有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掌握供应链优化、物流系统设计、物流运营方面的基本技能和能力,能够在商业经济管理部门、大中型工商企业(包括外资合资企业),从事物流管理方案的分析与优化、物流管理系统的设计策划、物流管理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2、财务管理(信用管理方向):本专业方向培养具备管理学和经济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掌握财务管理和信用管理专业知识以及信用风险管理技术,面向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及企业单位从事经济金融业务经营与管理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3、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方向):本专业方向培养具备管理学、经济学和土木工程技术等基本知识,掌握现代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面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咨询企业、资产评估公司等单位,从事工程管理、工程咨询、投资估算、工程概预算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附件一:2015年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高职升本科报考须知
一、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和具体要求按照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学制 |
科类 |
计划数 |
收费标准(元/年·生) |
物流管理 |
二年 |
理科 |
15 |
15000 |
文科 |
35 |
|||
财务管理(信用管理方向) |
二年 |
理科 |
10 |
15000 |
文科 |
30 |
|||
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方向) |
二年 |
理科 |
30 |
15000 |
文科 |
10 |
三、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办法
1、网上报名
今年我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请于2015年1月15日—17日登陆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tjzhic.com)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用A4复印纸自行打印报名表。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现场确认时请携带打印好的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中要求的各项材料。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1月18日。现场确认地点: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99号)。如未能按时到现场确认,则视为网上报名无效。
3、考生于 2015年1月19日上网自行打印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4、考生报名需准备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生带学生证、往届生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考试报名考务费:90元。
5、专业考试安排
(1)专业考试科目为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共200分。
(2)考试时间:2015年1月20日13:30—15:30。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3)考试地点: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99号)
(4)学校将于2015年2月10日通过网络公布专业考试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
(5)专业考试内容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范围 |
参考书目 |
版本 |
出版社 |
作者 |
出版时间 |
物流管理 |
管理学 |
管理学 |
第三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周三多 |
2010.2 |
物流管理 |
现代物流管理学 |
第二版 |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
黄中鼎 |
2010.8 |
|
财务管理(信用管理方向) |
管理学 |
管理学 |
第三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周三多 |
2010.2 |
会计学原理 |
会计学原理 |
第一版 |
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
万楚军、裴潇主编 |
2013.9 |
|
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方向) |
管理学 |
管理学 |
第三版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周三多 |
2010.2 |
建筑材料 |
建筑材料 |
第一版 |
中国计量出版社 |
刘东 |
2010.6 |
四、文化考试报名及考试
按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高职升本科的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报到等工作,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责任自负,不退还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