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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理工学院2014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2013-12-26 来源:荆楚理工学院

荆楚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素有“荆楚门户”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荆门市中心城区。校园占地面积2100余亩,校舍面积58万余平方米。学院依山傍水,布局合理,设施先进,环境优美,呈风景园林式格局,是莘莘学子学习深造的理想之地。

文学与传媒学院现有汉语言文学(本科)、广播电视编导(本科)等专业。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56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20余人。建有视听、非线编、摄影、摄像、虚拟演播室等专业实验室,教学设施完备,办学经验丰富,形成了专业综合性强、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并重的人才培养特色.为党政机关、文化宣传部门、教育部门、新闻媒体、企业、社区组织等单位培养输送了大批专门人才,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招生章程

一、基本信息

院名称:荆楚理工学院

学院代码:11336

校址:湖北省荆门市

层次:湖北省属本科院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收费标准:根据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

二、专业成绩认定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招生,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专业成绩以我校校考成绩为准;我校未组织校考的省份,认可各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未进行专业统考的省(市)、认可其它同批次本科院校的专业合格证。

三、考试科目

①面试:抽词述文(满分100分、3分钟以内)

②笔试:故事编写(满分100分、30分钟)

③笔试:影视作品分析(满分100分、120分钟)

④笔试:文艺常识(满分100分、30分钟)

四、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主,专业成绩为2014年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联考(或校考)合格成绩,我校未进行专业统考的省(市)认可其它同批次本科院校的专业合格证。录取规则为:我校组织本科专业校考省份的艺术本科专业(湖北音乐表演和广播电视编导,安徽广播电视编导和美术类,湖南音乐表演和广播电视编导,江苏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及美术类,江西广播电视编导及美术类,甘肃省美术类)在专业、文化成绩双过线前提下,以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0。我校未进行本科专业校考的省份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按照各省招办规定的投档特征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省不尽相同(如湖北省美术类的投档特征分数为:(专业分×60%+文化分×40%)×2)。凡未作要求的省份在文化、专业双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或投档特征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名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总分高低排名录取,文化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名录取。

五、查询方式

校考成绩查询电话:0724-2355811

网址:http://zsjy.jcut.edu.cn

我校不邮寄纸质合格证,以网上查询为准。

荆楚理工学院2014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安排

省市 招生计划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地点 考试科目
湖南 20 1月18-19日(腊月十八、十九) 1月20-21日(腊月二十、二十一)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②③④
江苏 20 2月8-9日(正月初九、初十) 2月10-11日(正月十一、十二) 南京师范大学 ②③④
安徽 20 2月19-20日(正月二十、二十一) 2月21日(正月二十二)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②③④
江西 20 2月19-20日(正月二十、二十一) 2月21日(正月二十二) 南昌大学 ②③④
湖北 110 2月20-21日             (正月二十一、二十二) 2月22日笔试(正月二十四) 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 ③④
2月24-25日(正月二十五、二十六) 

招生专业简介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够适应当代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及媒介融合发展需要,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具备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艺术鉴赏和实际动手能力,能在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文化宣传战线以及影视制作公司、传媒广告公司、文化传播公司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导演策划、采录拍摄、编辑制作、音响设计、音响导演、撰稿、编剧等工作,也可从事文字记者、摄影记者、艺术摄像工作者、节目主持人等方面工作的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主干课程

广播电视传播概论、广播电视编导、戏剧与影视学、广播电视栏目与频道策划、广播电视采访与现场报道、视听语言、广播电视写作、摄影技术、非线性编辑制作技术、电视节目制作、纪录片创作、艺术学概论等课程。

三、主要实践性教育环节

军训及入学教育、影片观摩训练、短片创作制作训练、联合实习(广播剧创作、纪录片创作、电视专题片创作、电视综艺晚会创作、艺术片创作等)、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等。

校考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考试科目和考核目的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科目包括抽词述文或故事编写、影视作品分析、文艺常识。各科成绩均为100分,满分300分。

抽词述文:考生根据所抽取的三个关联性小的词语,串讲成3分钟以内的故事,三个词语在故事中的位置原则上应均匀布局。要求语言流畅、主题鲜明、情节巧妙、富于个性、讲解生动、感染力强。此项主要测试考生的想象能力、反应能力、即兴口头语言组织能力和表现能力等。

故事编写:考生根据所提供的素材,合理想象,编写故事,题目自拟,字数800字左右。要求主题突出、内容充实、行文合情入理、富有想象力。此项主要测试考生的形象思维能力和创作、编写故事的能力等。

影视作品分析:考生根据现场放映的电影或电视作品撰写评析性文章。要求主题鲜明、结构严谨、文笔流畅、字迹工整、卷面整洁。此项主要测试考生的影视艺术感悟能力、影视常识掌握程度和书面文字表达能力等。

文艺常识:要求考生完成关于文学、艺术和广播影视常识等内容的笔试。此项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学、艺术和广播影视基础知识与综合素质。

(二)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抽词述文

(1)考试内容:根据三个关联性小的词语串讲一个故事或话题。

(2)考试形式:考试抽签,准备3-5分钟后,在考官面前串讲。

(3)注意事项:

①串讲中如需要道具,考生须自备或采取戏拟方式;

②不允许带提纲或写好的文稿照读;

③衣着整洁、得体。

(4)考试时间:

串讲时间为3分钟以内。

(5)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100分

主题、情节40分

情境、结构20分

语言表达40分

2、故事编写

(1)考试内容:考生根据所提供的素材,合理想象,编写成800字左右的故事,题目自拟。

(2)考试形式:笔试。

(3)注意事项:考生在30分钟内完成。考生不得在卷面上添加任何与考题无关的内容及标记。

(4)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100分

主题与逻辑性30分

情节构思与想像力40分

思想深度与哲理性15分

写作与文学性15分

3、影视作品分析

(1)考试内容:观看一部电影或电视作品,写一篇影视评论。

(2)考试形式:笔试。

(3)注意事项:考生在120分钟内撰写1000字左右的评析性文章。考生不得在卷面上添加任何与考题无关的内容及标记。

(4)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100分

分析、评论70分

行文、结构20分

书写、卷面10分

4、文艺常识

(1)考试内容:文学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常识。内容涵盖文学、文艺、影视艺术在内的综合知识,重点考察考生对中学语文教材所涉及的作家、作品等文学常识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所应具备的美术、音乐、舞蹈、戏曲等艺术常识以及广播电影电视基本常识。

(2)考试形式:笔试。

(3)注意事项:考生在30分钟内完成50个填空题。考生不得在卷面上添加任何与考题无关的内容及标记。

(4)成绩评定与权重:满分为100分,每小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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