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坐落在长江之滨,黄鹤楼下。学校始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第一所幼儿师范学校,直属湖北省教育厅管理,承担着湖北省幼儿教师的培养和在职幼儿教师培训的双重任务,是湖北省幼儿教育的教学、科研中心。
学校新建校区占地面积28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现校区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建有钢琴、舞蹈、语音、音乐、计算机、体操、美术、手工等多功能专用教室,建有微格实验室、幼教模拟室、心理咨询室、电子钢琴室等现代化技能训练室。配有279台钢琴、50台手风琴等各种教学及表演乐器。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2人,特级教师6人,省级专家2人,高级讲师43人,汇集了全省幼教界雄厚的师资力量。
学校以学前教育为主体,以艺术教育为特色,开设有舞蹈教育、美术教育、英语教育、音乐教育、环境艺术设计等专业。学校以“围绕学生、面向社会、质量第一”为宗旨,以“勤奋”“求实”“健美”“乐教”为校训,以一专多能、全面发展为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校六十多年来,学校共为社会培养了两万多名毕业生,湖北省80%以上的幼儿园园长及骨干教师均毕业于我校,办学成绩斐然,广受社会好评。近十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年年达到100%。她们遍布全国各地和新加坡、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成为幼教行业中的中坚力量。
学校一贯重视对外交流,先后与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挪威泰勒玛克大学建立了长期的国际合作关系。邀请多名外籍专家来校讲学,也派出多名教师赴国外学习研究。
二.专业设置
美术教育
核心课程:美术概论、素描、水彩画、手工制作、儿童教育学与心理学、儿童美术创作与指导、儿童美术教学法
就业方向:毕业生能在学校、幼儿园或其它领域从事美术教学、科研和艺术设计等工作。
音乐教育
核心课程:歌曲伴奏与弹唱、儿童音乐教学法、声乐演唱、儿童心理发展与艺术教育、音乐简史与赏析、乐理视唱练耳、钢琴、指挥基础
就业方向:毕业生能在学校、幼儿园或其它领域从事教学、科研和创作表演等工作。
舞蹈教育
核心课程:舞蹈基础训练、中国民间舞蹈、儿童舞蹈赏析与创编、基础钢琴、基础声乐、伴奏与弹唱、儿童心理发展与艺术教育
就业方向:毕业生能在学校、幼儿园或其它领域从事教学、科研和创作表演等工作。
环境艺术设计
核心课程:建筑与装饰工程制图、效果图表现技法、施工图表现技法、家居空间设计、家具与室内陈设、公共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材料与施工工艺
就业方向:毕业生能在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从事设计、策划、科研等工作。
三.招生计划、学费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鄂) | 学费(元/年) | 备 注 |
美术教育专业 | 50 | 5200 | 师范类 |
音乐教育专业 | 50 | 5200 | 师范类 |
舞蹈教育专业 | 40 | 5200 | 师范类 |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 | 40 | 5200 | 非师范类 |
说明:学费最终以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四.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执行湖北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关于艺术类高职高专批次录取分数线的规定和要求,依据考生投递的电子档案并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2.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没有被录取,则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序号,择优进行满足其所填报的其它专业。
3.对于不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则根据考生是否服从调剂,安排至其它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4.若考生报考的同一专业志愿成绩相同,则根据相关规定和考生电子档案,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5.考生成绩已过投档线,如果其专业成绩突出,我校考虑录取。
6.对于符合我省政策性照顾项目加分的考生,我校根据考生电子档案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7.凡填报我校志愿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我校对考生档案进行提档。
五.其它
1.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并实施一系列配套措施,形成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为辅的资助体系。
2.学校不委托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3.学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91号
联系电话:027-87824422027-51860998
4.本招生简章最终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