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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3-12-26 来源:西藏大学

西藏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也是教育部和西藏自治区共建学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艺术学院是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音乐学、美术学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是自治区级重点学科;表演、设计专业是校级重点学科。

学院设有美术学(教育方向、专业类方向)、绘画(国画方向、油画方向、藏族绘画方向)、音乐学(教育方向、专业类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器乐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舞蹈表演方向、藏戏表演方向、影视表演方向)等8个本科专业。

学院现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博士学位授权点一个,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两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一个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MFA)(声乐、作曲、美术)。学院办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教育理念先进,教学管理严谨,办学效益突出,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

一、招生专业、学制及层次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层次 性质 招生计划:82人 备注
(年) (元/年) 合计 西藏 其他省区
美术学(教育方向) 4 免学费 本科 师范 20 15 5 文理兼招
音乐学(教育方向) 4 免学费 本科 师范 40 30 10 文理兼招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4 2800 本科 非师范 8 5 3 文理兼招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 4 2800 本科 非师范 6 4 2 文理兼招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5 2800 本科 非师范 8 5 3 文理兼招

二、报考条件

符合《关于做好2014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工作的通知》(藏教考试[2013]49号)规定的报名条件要求的考生可以报考相应专业;报考我校美术学(教育方向)专业除上述条件外,须达到色觉无异常。

三、专业考试报名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14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加试统考,区外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艺术类统考。

2.考生须于2013年12月27日—28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2014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到西藏大学(新校区)艺术学院办理交费等手续,并领取准考证。

3.考生可同时兼报多种艺术类。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见《关于做好2014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工作的通知》(藏教考试[2013]49号)。

五、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

见《关于做好2014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工作的通知》(藏教考试[2013]49号)。

六、录取

考生须同时达到以下要求方可根据我校专业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

2.专业加试成绩合格(达到自治区划定的专业加试统考合格分数线);

3.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本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为保证质量,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要求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咨询电话

西藏大学招生就业处:0891-6331646(办)

西藏大学艺术学院:0891-6314368、6314367(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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