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名称:西安欧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2712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毕业与证书: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合格者颁发普通本科、专科毕业证书。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招生专业: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及《西安欧亚学院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予以录取;
2、2014年我院美术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一联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
3、艺术类专业包括本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高职《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均兼收艺术类文、理考生;
4、通过填报志愿,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专业课考试成绩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5、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加分提档。为了提高录取报到率,凡被录取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6、报考我院志愿的考生,符合我院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标准,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院发给西安欧亚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的条形章按规定时间到本院报到,审查合格正式注册入学。两个月后进行复查,冒名顶替或不符合条件者给予退学。
7、收费标准: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教育厅共同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本科:2015年待定。高职:艺术类:2015年待定。
学院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电子城欧亚路1号邮编:710065
报考咨询电话:400-8877-369(免长话费)传真:029-88298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