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办学概况
学院名称: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173)
学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8号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性质:民办
第二条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
1.招生专业:软件外包服务
2.招生计划:100名(普通文科生34名,普通理科生46名,计算机类对口高职生20名)
3.收费:学费88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1200元/年
第三条报名对象、办法及考试收费
1.招生对象:2015年已参加重庆市高考报名的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即报名参加重庆市2015年“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其中对口高职考生,只能填报所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相对应的专业。
2.报名办法:考生于2015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7:00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进入“2015年重庆市高职单招报名入口”,凭身份证号和考生号进入重庆市高职单招统一网上报名系统,按报名提示进入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单招报名页面,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3.考试收费:根据市教委的有关规定,经市物价局核准,单招考试费为100元/生。考生在2015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7:00按报名流程提示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不能在报名系统以外直接向网上银行汇款)。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不成功的考生,不得参加2015高职单招考试。
第四条考试
1.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测试时间:2015年4月4日(星期六)下午16:00-18:00。
(2)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15年4月4日-4月5日。
2.考试地点:
(1)普通文理科考生考试地点: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2)对口高职考生考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按照相对集中、就近参考的原则,安排在相应区县考点参加考试。(详见准考证安排)
3.考试内容及分值
(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
测试内容主要涵盖中学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的基本知识。文化素质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学院统一组织笔试。
(2)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300分)
普通文理科考生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专业潜能、职业倾向及专业实践动手能力,还考查考生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知识两门高中技术学科掌握情况。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测试。
对口高职考生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按照高职对口中职专业分类,考查考生的专业综合能力。2015年单招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直接使用“专业技能考试”相应专业类成绩进行折算,以满分300分计入总成绩。
4.准考证打印:网上报名成功且已成功缴费的考生,需在3月30日—4月2日登陆学院门户网(http://www.cqie.cn)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进入我院网上报名系统自行用A4纸打印准考证。
提示:考生参考信息(考点、考场、考试时间等安排)在《准考证》上有具体说明,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第五条成绩查询、分数线公布
1.成绩查询
2015年4月9日前,学院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库提交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时,市教育考试院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分发给各招生院校。2015年4月10日,考生可登陆学院门户网(http://www.cqie.cn)查询成绩,同时可联系学院申请成绩复核。
2.公布分数线
(1)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公布:2015年4月10日前,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全市高职单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情况,分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分别划定相应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并通过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和学院门户网向社会公布。
(2)学院预录取分数线公布:学院于2015年4月10日前,先划定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再结合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线,分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分别划定预录取分数线,形成预录取方案,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2015年4月10日,将经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在学院门户网上予以公布,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4月10日-16日),同时公布预录取后分专业计划缺额。考生可登陆学院门户网查询首次预录取结果。
第六条录取原则
1.成绩要求:录取考生成绩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和我院划定的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以及我院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
2.录取办法:我院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满分600分,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各30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优先,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期间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我院提出申请,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我院公示后,报考相应专业时,可免试录取。
3.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4.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5.体检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七条录取程序
1.首次预录取:2015年4月10日,学院将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分数线及预录取学生名单,在学院门户网上予以公布,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4月10日-16日)。
2.二次征集志愿
(1)征集时间及对象:若专业计划有缺额,学院将于2015年4月16日9:00-17:00在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上,面向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及首次报考单招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再次征集志愿。
(2)预录取时间及办法:2015年4月17日,开展第二次预录取。预录时,普通文理科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序,对口高职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加“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排序,划定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并将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和预录取结果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3.首次、第二次预录取结果公布:2015年4月17日-23日,学院将经审核通过的全部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考生可登陆学院门户网查询预录取结果。
4.录取确认:被预录取的考生于2015年4月23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院收取身份证复印件)到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招生办(通慧楼102室)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领取录取通知书。逾期未到校作确认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预录取资格。凡是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
第八条入学待遇
1.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8月底入学,但单招录取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学、转专业。
2.经我院录取的考生采取全日制住校学习,入学后可转户口。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科创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就业政策,并由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九条助学措施
1.奖学金: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和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生、二等3000元/年.生、三等2000元/年.生)。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未试点省市除外)、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也可申请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3.国家资助政策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第十条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2.学院按照2015年单独招生监督实施办法开展工作,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23-49841169。
第十一条其它
1.学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2.本招生章程由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文中普通文理科考生均包含对口高职17个专业大类中的艺术、体育类考生。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电话:(023)4983957549839069
网址:www.cqie.cn
E-mail:cqie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