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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本科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简章

2015年5月22日 来源: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2015年本科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区教育发展大会精神,深入实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同意,2015年我校将继续开展本科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以下简称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5〕25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院校代码为10595。

第三条  学校校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邮编:541004。(中职升本学生进入我校海洋信息工程学院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习,海洋信息工程学院位于广西北海市南珠大道9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邮编:536000)。

第四条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大学,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共建院校。

第五条  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领导下组织实施。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七条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组织和实施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学制

对应中职专业

对应技工专业

机械电子工程(应用型)

170

4

加工制造类

信息技术类

农林牧渔类

交通运输类

旅游服务类

机械类、电工电子类

网络工程(应用型)

170

4

信息技术类

信息类

物流管理(应用型)

130

4

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农林牧渔类、交通运输类

财经商贸类、交通类

 

 

第四章  报名、推荐及资格审核

第九条  报名条件

已参加了我区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中职初中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积极向上,品学兼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作为推荐报名的对象:获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取得中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国家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者。

中职专业所在大类方向应能够基本对应招生的本科专业,否则不能参加报名。

第十条  推荐方式

各有关中职学校按本校应届毕业生10%的比例,以中职阶段综合排名为依据择优推荐,综合排名计算方式及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校长实名于5月25日前向我校推荐。

第十一条  推荐材料及要求

校长推荐信(须有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考生个人申请、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考生2012年度中职学校新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获奖材料复印件、中职学校成绩登记表或成绩证明。所有材料均使用A4尺寸纸张,复印件由中职学校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本校公章。各有关中职学校将以上材料按考生排名顺序装订成册。我校接收中职学校推荐考生的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25日。我校于6月2日前完成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并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符合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第五章  报名方式

第十二条  报名方式

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5月25日至5月31日,登录广西师范大学招生网站(http://bkzs.gxnu.edu.cn)报名,并选择报读专业。考生必须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

第十四条  现场确认

经网上报名,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需考生本人于6月10日8:30—17:00到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第二文科楼一楼大厅)分别办理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信息确认、缴费、领取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准考证等手续,我校将在现场设点办理职业技能考试的现场确认手续,发放职业技能考试准考证。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下列材料:

1、打印的《2015年中职对口招生报名表》1份;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考试费:文化考试100元/人,职业技能考试100元/人(按自治区物价局批复的标准收取)。

其他未尽事宜,以《2015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联考考试简章》为准。

第六章  考试办法

第十五条  考试方案采用“文化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形式。

根据学校自身特色及招生专业的培养要求,着重对学生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查。其中文化素质考试采用联考的方式,由广西师范大学牵头组织;职业技能考试由我校根据招生专业自主设置。

第十六条  文化联考

1、考试科目:综合知识(含语文、数学、英语),笔试,满分300分。

2、考试内容和范围: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应科目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为准。

3、考试时间:6月11日上午 8:30—11:3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文化考试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4、考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文科综合楼、理科综合楼),具体考试地点见文化考试准考证。

第十七条  职业技能考试

1、考试内容与方式: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采用面试加实操的方式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6月11日14:00-18:00,6月12日8:30—12: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职业技能考试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3、考试地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金鸡岭校区(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一号),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第十八条  计分办法

考生综合分由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组成,其中文化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50%,即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职业技能考试成绩×50%。

第十九条  职业技能免试申请

凡符合报考条件,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可申请职业技能免试。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于2015年6月5日前将《职业技能免试申请表》(见附表)、有关证明材料报我校审核,我校将于6月7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通过审核的免试者名单。

第七章  录取工作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

1、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在全区统一划定的文化考试合格分数线基础上,划定我校文化考试录取分数线和各专业职业技能考试录取分数线,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2、在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双上线的前提下,各专业按招生计划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以上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按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3、已通过我校审核的职业技能免试者,如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将直接列入我校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优先录取。

4、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符合条件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报考我校的考生,如参加其它试点高校相同专业的职业技能考试,我校将首先认可考生在我校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其次认可在其它试点高校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5、各专业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若出现各专业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我校自主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二十一条  成绩查询及录取

1、成绩查询

我校将在6月16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成绩,供考生查询。

2、预录取

根据我校公布的录取原则确定的各专业预录取考生名单,于6月18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预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3、考生自愿放弃录取

若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须在6月20日前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填写《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若不提出申请,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

4、正式录取

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于6月30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正式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并于7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

1、学费: 8000元/人·学年。

2、住宿费:900-1200元/人·学年。

以上各项收费最终以自治区物价局批复的标准为准。

第二十三条  新生体检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新生入学时,学校将组织体检,对不符合条件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籍管理

中职升本学生进入我校海洋信息工程学院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习,海洋信息工程学院办学地点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

为实行对口培养,升入本科教育阶段学习的学生由我校整建制单独编班开展教学。学籍管理按现行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校期间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的有关政策待遇。完成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生,由我校发放本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五条  咨询、联系方式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 邮编:541004。

联系电话:0773-2290010

传真:0773-2290010

学校主页:http://www.gue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myclub2.com/

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海洋信息工程学院

地址: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南珠大道9号,邮编:536000

联系电话:0779-3221321

传真: 0779-3221320

网址:http://hyxy.guet.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1: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2015年本科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免试申请表

 

考生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身份证号

 

 

 

 

 

 

 

 

 

 

 

 

 

 

 

 

 

 

志愿学校一

 

志愿学校二

 

专业一

 

专业一

 

专业二

 

专业二

 

本人手机(非常重要)

 

固定电话

 

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录取通知书收信人姓名

 

邮政编码

 

申请

理由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免试证明材料

考生在报名时提交各种获奖证件、材料共    页(大写:            页),材料附后。

 

查验老师签名:

 

考生确认签名:

                                                年     月    日

 

校长推荐意见

 

 

 

 

学校(盖章):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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