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是西北地区惟一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和中国三大石油公司共建院校、陕西省“十二五”期间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入选院校。
学校肇始于1951年的西北石油工业专科学校。195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西安石油学院。1969年,学院改厂停办。1980年,西安石油学院恢复重建。2000年,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陕西省为主管。2003年,更名为西安石油大学。
学校校本部位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子工业园,南校区位于西安市丈八东路,新校区位于西安市户县西安沣京工业园。学校占地2133亩,固定资产总值21.28亿元,仪器设备总值3.67亿元。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其中,理工、文史类全部本科专业在陕西省、西藏自治区一批本科批次招生,理工类部分本科专业在山东、河南等15个省份本科一批次招生。现有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3500余人、本科生1.7万余人、外国留学生400余人,继续教育学生近万人。建校以来,累计培养各类毕业生10万余人。
学校设有14个学院和3个直属部、系。目前,拥有1个联合培养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1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其中“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2011年1月获“全国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特色工程领域”荣誉称号。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院校”资格。有6个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学科、1个陕西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2013年学校获批为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有23个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7个本科专业中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陕西省特色专业、5个陕西省名牌专业,5个专业被教育部批准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有19门省级精品课程、9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陕西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0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13门省级改造升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学校现有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00余人。有教授、副教授500余人,其中二级教授9人、三级教授24人;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近300人;具有博士教师330余人。有17个陕西省“教学团队”、1个陕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有国家级、省部级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5人、全国和陕西省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学名师16人,入选国家“新世纪百千万工程”、国家“千人计划”、陕西省“百人计划”、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人才和受聘陕西省“三秦学者”岗位和“陕西省特聘专家”19人。
学校高度重视教学工作,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2007年10月,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近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3项。近三年,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申报专利42项,获省级及以上奖励370余项。学校坚持石油精神教育不断线,培养的学生以“为人诚实、基础扎实、作风朴实、工作踏实、开拓创新”的“四实一新”特色而广受用人单位欢迎,本科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连续20年保持在90%以上,先后被教育部、陕西省评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学校还先后被评为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教育先进单位和陕西省研究生培养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针对国家能源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实力不断提升。近三年,新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863、973、科技支撑计划和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研究项目220项;科研总经费4.17亿元,其中2013年科研经费1.51亿元;近三年,获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励26余项,其中: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省部级一等奖4项;公开、授权国家发明专利79项、实用新型专利109项;出版学术专著52部;发表学术论文2600余篇,其中被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950余篇。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国(境)外47所高校(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与美国13所大学开展“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与美、俄、韩等国大学开展了“2+2本科双学位”项目;与美、英、德等国大学开展“4+1”、“4+2”硕士项目以及博士生奖学金项目;与俄、美等国大学开展“交流生项目”;开展有寒暑期赴美、英、德、法等国的短期出国项目。学校积极开展来华留学生教育,先后被教育部批准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受院校”,获批“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自主招生院校”和“来华留学生示范基地”建设高校,已累计培养来自近30个国家的留学生3000余人。特别是学校针对我国石油石化企业国际化发展战略需求,面向中东、中亚等地区积极开展来华留学生教育,自2009年起吸引了众多石油石化企业来校招聘人才,毕业留学生深受企业欢迎。
学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2003年,被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校园文化示范点”称号;2007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称号;2008年,被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省级文明校园”称号;2006、2009、2011年,学校党委被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授予“陕西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委”称号;2009年,学校被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授予“全省理论学习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学校党委被中共陕西省委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学校被陕西省综治办、教育厅、公安厅授予陕西省“平安校园”称号;2013年,学校被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评为全省教育系统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秉承“好学力行、自强不息”的校训,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学科荣校”的发展战略,坚持内涵式发展,解放思想,凝聚力量,务实进取,攻坚克难,努力为创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奋斗。
(内容及统计数字截至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
一、专业介绍
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本科,学制四年。本专业培养具有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理论与技能、具有宽广的文化艺术素养和平面设计能力,在城市设计、人居设计、广告公司等专业设计公司、企事业单位从事视觉设计、策划、创意、设计制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学费:9000元/学年。
主要课程:中外美术史、招贴设计、字体设计、包装设计、标志设计、影视技术、版式设计、插图设计、企业形象设计等。
2.环境设计专业
本科,学制四年。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艺术修养和现代室内外空间环境艺术设计观念,掌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够在建筑设计部门、装饰设计单位、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从事各项室内外环境艺术设计研究和开发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学费:9000元/学年。
主要课程:中外美术史、立体构成、环境艺术设计、室内陈设设计、公共艺术设计、室内设计原理、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城市景观设计、造园学、室内环境设计等。
3.音乐学专业
本科,学制四年。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有一定程度的声乐演唱(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器乐演奏、钢琴演奏和伴奏、计算机辅助作曲及MIDI音乐制作等技能的高级应用型人才。毕业生能在中、小学校、广播电视台、演艺公司、企业文化事业部以及媒体、广告公司等领域从事音乐教育教学、声乐、钢琴表演、群众音乐文化、音乐期刊杂志编辑、音乐制作、音乐评论等工作。学费:9000元/学年。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器乐、基础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民族音乐、中外音乐史、音乐美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
二、招生专业及生源省份
类别 |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生源省份 |
说明 |
美术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四年 |
江苏 山西 甘肃 河南 安徽 河北 陕西 |
陕西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余省份使用校考成绩。 |
环境设计 |
本科 |
四年 |
|||
音乐类 |
音乐学 |
本科 |
四年 |
陕西 河南 安徽 四川 辽宁 湖南 重庆 浙江 福建 黑龙江 |
1.各省(市)均使用省(市)统(联)考成绩。 2.考生专业考试科目必须包含声乐和器乐(器乐种类仅限钢琴、手风琴、电子琴、小提琴、长笛、古筝、萨克斯、小号)。 3.河南省考生专业主科必须为声乐或器乐。 |
注: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根据各省报考生源情况确定。
三、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1、考生须符合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课报名考试的有关规定。
2、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专业课统(联)考且成绩合格,外语语种为英语,科目类别为艺术文。
3、考生只能在所在省规定的考点报名、考试,不能跨省报考,否则成绩全部无效。
4、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本省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缴纳报名考试费后领取校考准考证。两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5、报考美术类专业要求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6、报考音乐学专业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斜视,四肢无残疾,男身高1.68米以上,女身高1.58米以上。
四、美术类校考安排
省份 |
考点名称 |
考点地址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
江苏 |
江苏师范大学 |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
1月19—20日 |
1月21日 |
山西 |
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 |
1月22—23日 |
1月25日 |
甘肃 |
兰州艺术学校 |
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北路5号 |
1月28—29日 |
1月31日 |
河南 |
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 |
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 |
2月2—3日 |
2月4日 |
安徽 |
安徽建筑大学 |
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
1月20—21日 |
1月22日 |
河北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石家庄高新区信工路18号 |
3月8—9日 |
3月11日 |
五、成绩公布
2015年4月10日前公布专业课校考成绩及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cms.xsyu.edu.cn/zb/)查询,学校不再单独寄发校考专业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美术类专业:陕西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校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外省组织专业校考试卷运输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试卷遗失或损坏,则视当地省统考成绩为我校专业成绩。
教育部、相关省(市)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对招生专业的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以教育部、相关省(市)高考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七、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文化课、专业课及体检结果等方面的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xsyu.edu.cn
招办邮箱:zhshban@xsyu.edu.cn
招办电话:029-88382310,88382299
通信地址: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710065
九、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
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