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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对口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章程

2015/4/27 来源: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一、学校概况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于1942年创立,现设生物技术系、园艺工程系、动物科学技术系、商贸管理系、电子信息工程系、食品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外语系、继续教育部、社科部、公共基础部等11个系、部,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专业设置结构合理,教学质量高,职业特色鲜明,2005~2014年连续10年获得自治区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3%以上,毕业生就业质量稳定提升。学院现有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生近9000人。

学院全称: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2382)

办学地点: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    邮政编码:530007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 中职对口动物医学招生专业仅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学制2年;其余招生专业学制3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招生办公室电话:0771-3246471、3242965、3277701(传真)

学院网址: http://www.gxnyxy.com.cn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㈠ 招生对象

已获得2015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

㈡ 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心健康。参加广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对口招生的专业及人数,请登录学院招生网站查看。学院网站:http://www.gxnyxy.com.cn

四、报名方式

进入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填报志愿。

五、报名时间

2014年4月20日前。

六、录取原则

(一)参加2015年广西高职高专示范院校对口招生网上申请联合测试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按《2015年广西高职高专示范院校对口招生联合测试章程》相关要求录取。

(二)直接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学院根据自治区招考院投档的名单及考生的专业报名志愿直接录取。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三)录取结果将通过我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七、录取时间

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工作安排报送拟录名单,经确认后予以备案,我院根据备案结果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招生录取工作于5月20日结束。

八、收费标准

我院实行按学分收费管理办法,学费参考标准为5000—6000元/年,住宿费为800—900元/年,书费为600元/年(代收,每学年决算一次,多还少补)。(具体收费标准以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九、其它要求

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新生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按时报到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解释权属

本章程由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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