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2015专科自主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现已改名为: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名学院代码正在报教育部备案中,故本次专科自主招生仍以原名招生,待教育部备案后将启用新校名招生。)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嘉定区外冈冈峰公路68号
三、层次:□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专业志愿代码 |
专业名称 |
就读校区 |
招生对象及计划 |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
三校生 |
历届高中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
退伍士兵 |
|||
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嘉定 |
6 |
20 |
1 |
|
2 |
数控技术 |
嘉定 |
4 |
11 |
|
|
3 |
汽车电子技术 |
嘉定 |
3 |
5 |
|
|
4 |
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技术) |
嘉定 |
3 |
10 |
1 |
1 |
5 |
汽车定损与评估 |
嘉定 |
3 |
5 |
|
|
6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嘉定 |
3 |
10 |
1 |
|
7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嘉定 |
4 |
12 |
1 |
|
8 |
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互联网) |
嘉定 |
4 |
12 |
|
|
9 |
通信技术(移动通信) |
嘉定 |
6 |
4 |
|
|
10 |
电子商务 |
青浦 |
4 |
12 |
1 |
|
11 |
国际商务(跨境贸易) |
青浦 |
4 |
12 |
|
|
12 |
会计(涉外会计、助理会计师) |
青浦 |
5 |
20 |
|
|
13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青浦 |
3 |
5 |
1 |
|
14 |
报关与国际货运(通关一体化) |
青浦 |
3 |
12 |
1 |
|
15 |
应用日语 |
青浦 |
5 |
24 |
1 |
|
16 |
应用英语(商务英语) |
青浦 |
2 |
4 |
1 |
|
17 |
应用英语(少儿英语) |
青浦 |
2 |
4 |
1 |
|
18 |
文秘 |
青浦 |
3 |
5 |
|
|
19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 |
嘉定 |
5 |
18 |
1 |
1 |
20 |
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艺术类) |
嘉定 |
2 |
9 |
1 |
|
21 |
应用艺术设计(室内及展示设计) |
嘉定 |
2 |
11 |
|
|
22 |
应用艺术设计(视觉传达) |
嘉定 |
1 |
4 |
1 |
|
23 |
应用艺术设计(少儿艺术) |
嘉定 |
2 |
10 |
1 |
|
24 |
应用艺术设计(建筑可视化--水晶石特色班) |
嘉定 |
2 |
9 |
1 |
|
25 |
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方向)(中英合作) |
嘉定 |
6 |
5 |
1 |
|
26 |
旅游管理(餐饮方向)(沪台合作) |
青浦 |
20 |
138 |
2 |
|
27 |
汽车运用技术(中德诺浩“汽车机电维修与检测技师”特色班) |
嘉定 |
3 |
9 |
|
|
合计 |
|
|
110 |
400 |
18 |
2 |
注:1、我院所有专业均文理兼收
2、凡是报考我院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方向)(中英合作)、旅游管理(餐饮方向)(沪台合作)、应用日语、应用艺术设计(少儿艺术)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其它专业。
3、2名退伍士兵招生计划,考试单独组织、录取标准单列。
4、嘉定校区就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外冈冈峰公路68号
青浦校区就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凤北路565号
5、新校名正在变更中,待教育部备案后予以公布
六、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八、录取规则:
(一)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1.文化成绩要求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第一专业报考非艺术类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方向)(中英合作)、旅游管理(餐饮方向)(沪台合作)、应用日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校考内容为面试,满分100分;其它非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技能测试,(素质技能测试内容: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满分100分);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专业校考,应用艺术设计(少儿艺术)专业考试科目:素描、面试,满分合计为200分;其它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满分合计为200分。
(3)根据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成绩A、B、C、D、F折成对应的分数:A=100;B=90;C=75;D=60;F=40。
2.录取办法
(1)非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门成绩折算分)+素质技能测试或校考(面试)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先看语文、数学、外语三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再同分,看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按10门学业水平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分数级差。
(2)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门成绩折算分)*50%+校考成绩*2.5,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校考成绩素描和色彩(面试)两门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再同分,先看素描成绩,后看色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10门学业水平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分数级差。
(二)三校生、历届高中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生
1.文化成绩要求
(1)第一专业报考非艺术类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方向)(中英合作)、旅游管理(餐饮方向)(沪台合作)、应用日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于2015年组织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统一入学测试和校考,校考内容为面试;其它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于2015年组织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统一入学测试和素质技能测试。
(2)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必须参加学校于2015年组织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统一入学测试外,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应用艺术设计(少儿艺术)专业考试科目:素描、面试,满分合计为200分;其它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满分合计为200分。
2.录取办法
(1)非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或校考(面试)成绩,按不同考生类别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次序和高低排序进行录取。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分数级差。
(2)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统一入学测试成绩+校考成绩*1.5,按不同考生类别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校考成绩素描和色彩(面试)两门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再同分,先看素描成绩,后看色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分数级差。
(三)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方向)(中英合作)、旅游管理(餐饮方向)(沪台合作)、应用日语、应用艺术设计(少儿艺术)专业:计划单列,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
(四)退役士兵的招生和录取政策按市教委相关规定执行。
(五)以下考生可免当年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的笔试,通过学校组织的面试即可录取(免笔试录取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0%):
1.高中阶段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者。
3.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技能比赛个人全能二等奖以上者。
4. 获得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三级证书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证书对口者。
5.获得两张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四级证书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其中一张证书对口者。
6.获得上海市奖学金一等奖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并获得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四级证书者,且填报的第一专业与获得的证书对口者。(校级三好学生确认时需提供学校“三好学生”名册)
7.获得国家财政部认可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
8.获得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和实施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PETS三级合格证书(证书原件),且第一专业填报英语专业者。
9.应届高中生(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有1门或1门以上B者。
10.应届高中生(十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有2门或2门以上C者。
九、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 13000元/年;
非艺术类专业:11000元/年(以相关文件精神为准);
中英合作机电一体化:20000元/学年 (沪教委财[2014]85号);
沪台合作旅游管理(餐饮方向)专业:20000元/学年 (沪教委财[2014]85号);
应用艺术设计(水晶石“建筑可视化”班):16000元/年(以相关文件精神为准);
汽车运用技术(中德“诺浩”班):14000元/年(以相关文件精神为准)。
住宿费标准:1700-2000元/学年(4人/间)(沪教委财[2014]6号)
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艺术类专业考试费50元/科。(沪价费[2006]5号)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待教育部备案后将颁发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联系电话:021-59587531、021-60675958-1024
十二、投诉监督电话:021-60675958-1010
十三、网址:http://www.sicp.sh.cn
十四、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
学院设“品学兼优综合奖”,有一等、二等、三等及单项奖。
港澳知名人士及爱国侨胞刘浩清先生、唐翔千先生设立各类奖、助学金。
上述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其他须知:
(一)报名与考试
1、2015年2月11日—13日所有考生均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和www.shm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可在所有学校范围内任选2所作为第一、第二学校志愿。
3、统一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校考(素描、色彩或面试)测试时间为2015年 3 月1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为准。有关考试说明如下:
考试科目:
生源类型 |
考试科目 |
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普通类应届高中生 |
统一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或校考(面试) |
三校生、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艺术类应届高中生 |
统一入学测试、校考(素描、色彩或面试)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普通类应届高中生 |
素质技能测试或校考(面试)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艺术类应届高中生 |
校考(素描、色彩或面试) |
(二)现场确认及须提供证书种类与名称
网上第一志愿报考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请于2015年3月6- 7日每天8:30-15:00(免试同学确认时间:2015年3月5日8:30-15:00),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报考证明(应届三校生须提供就读中职校开具的注明就读专业的学校证明、应届高中生须提供高考报名号证明、历届三校生和历届高中生须提供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评优证书(见本章程,全部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一寸近照3张、报名考试费等,来我院嘉定校区(嘉定区外冈冈峰公路68号)办理报名确认和证书提交手续(证书提交最后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5日)。
(三)退伍士兵报名办法考试及录取
2015年3月6- 7日每天8:30-15:00凭身份证、退役士兵证明、一寸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若干等,直接到我院嘉定校区(嘉定区外冈冈峰公路68号)办理报名手续,不需要网上报名。
(四)本章程未涉及的内容详见2015年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