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省内高职院校单独测试和推免招生的通知》(甘招委发[2014]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省内高职院校单独测试和推免招生的通知》(甘招委发[2014]37号)文件精神,我校单独招生工作在甘肃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由学校按照“单独确定入学标准、单独组织入学考试、单独进行招生录取”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基本原则具体组织实施。
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组长:杨声副组长:贾国江効天庆成员:包忠何启明张慧何荣高兴明邵鼎文张彤郭文龙
下设纪律检查组、招生录取组、测试考核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信息技术组。
纪律检查组负责人:韩致礼
职责:负责对命题、组考、评分、录取等环节实施全程检查;和上级纪检、监督部门的联络;接受举报和处理投诉。
招生录取组负责人:包忠
职责:负责单独招生工作方案的编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联系,招生宣传材料的印制,招生宣传,生源组织,资格审查,信息汇总,录取备案和学籍注册等工作。
测试考核组负责人:何启明
职责:负责文化素质测试的命题、组卷、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成绩核定、汇总及各环节保密等与考试考核相关的工作。
宣传报道组负责人:张慧
职责: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对外宣传、新闻媒体的联络、宣传报道等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人:何荣高兴明邵鼎文
职责:主要负责考试期间车辆安排,财务保障,水、电及服务工作。
安全保卫组负责人:张彤
职责:主要负责校园内外环境治理、考生身份验证、考场周围警戒以及考试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理等。
信息技术组负责人:郭文龙王力
职责:主要负责单招系统的开发,软件技术、网络安全问题的处理等。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已获得甘肃省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应届中职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心健康。参加甘肃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并符合我校2015年单独招生相关专业规定的招生条件和身体要求。
四、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见附件1、2、3)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20日--31日,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单独招生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dxatc.cn或http://www.dxatc.edu.cn)单独招生入口注册、登录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信息采集平台,填写《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单独招生考生报名表》,选择报考专业(每位考生只填报一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
2.现场报名:没有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来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点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核
我校在整理报名考生信息后,与甘肃省招办2015年高考报名考生信息库进行比对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4月8日我校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在我校网站登录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信息采集平台查询或电话查询。
(四)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4月18日下午18时之前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缴纳100元考试报名费。在指定日期内未缴纳报名费者,视为自愿放弃。由于个人原因未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
六、交报名材料及领取准考证
2015年4月18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缴纳报名测试费回执,到我校招生就业处办理以下手续:
(一)领取单独招生准考证。
(二)交报名材料
1.毕业学校(或考生所在县区招办)签章的《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考生报名表》1份(A4纸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查验身份证、户口薄原件),普通高中毕业生交由所在市(州)或县(区)会考中心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会考考试等级证明,三校生交由考生所在学校提供的实践技能测试成绩证明等材料。
七、成绩评定
我校单独招生成绩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总分400分。
(一)文化素质测试
1.测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4月19日9:00~11:3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独招生准考证到我校指定的考场参加文化素质测试。
2.测试内容:文化素质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方面进行测试。测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政治、信息技术。测试方式为笔试,测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照顾政策项目加分:按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下发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政策项目分值的通知》执行。
八、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办的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二)我校将按照考生单独招生的成绩,依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了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当所报专业计划录满的情况下,可调剂到线上其它未录满的专业。
(三)我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甘肃省招办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考生由甘肃省招办在录取名册上盖章生效。
(四)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学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我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
(五)录取结果从我校网站单独招生入口登录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信息采集平台查询。
(六)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七)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入其它学校。
(八)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新生待遇
单独招生计划纳入我校2015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录取数据由甘肃省招办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通过单独招生进入我校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困难学生资助、奖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十、监督机制
(一)单独招生工作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按照《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实施办法》执行。
(二)我校招生工作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十一、违规处理
(一)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二)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见附件4)
十三、本方案由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四、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定西市定临路路4号)
邮政编码:743000
学校网址:
http://www.dxatc.cn或http://www.dxatc.edu.cn
联系电话:0932-8331467,8264663,8331467(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