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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多元选拔录取机制,提升我院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和省招办的统一安排,我院通过单独招生,充分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考生,培养专业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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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及要求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已经参加2015年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凭高考报名考生号方可报考我院单独招生。
2.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心健康。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今年县(区)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并符合我院2015年单独招生相关专业规定的招生条件和身体要求。
3.报考对象
(1)普通高中毕业生
“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会考成绩均达“C”以上(含“C”);
(2)技校、中专、职高
“中职生”(含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需取得在校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和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3)复转军人
2011年以前高中毕业的复转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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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学院单独招生含23个专业方向,计划招生1050名(面向全省525名面向58个贫困县525名),学制3年。以宁缺勿滥为原则,如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见附件一、附件二。注:1、面向贫困县定向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定向单招”)计划包含在总计划内,贫困县考生报考定向单招计划的同时,也可报考普通计划。
2、根据报名情况,各县区定向单招计划可调剂使用,全省市州定向单招计划也可调剂使用,以保证定向单招计划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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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方式及考试费用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10日—4月5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单独招生报名条件的学生,在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sjtxy.edu.cn),登陆我院单独招生网页,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填写《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生报名表》,选择报考专业(每位考生只填报一个专业),并按网上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吋(34×45mm)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以下。
2.现场报名:没有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来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需提供甘肃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和近期免冠正面2寸(34×45mm)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为20k以下。
(三)资格审核
我院在整理报名考生信息后,报省招办进行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15日在学院单独招生网站上公布,考生可网上查询或电话咨询。
1.打印准考证
4月17日前在学院单独招生网站,根据系统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
2.单独招生缴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按照学院指定账户缴纳报名考核费100元/人;在指定日期(4月17日)之内未缴纳报名考核费者,视为自愿放弃;由于个人的原因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不退报名考核费。
账户名称: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62001380035051502658
开户机构: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电支安宁支行
3.递交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需经过所在学校盖章确认后,在4月18日参加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综合考试时统一交到所在考场监考老师处,所有递交的申请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凡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尚未递交报名材料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所需报名材料如下:
(1)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表,请自行下载并用A4纸张打印后,到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高中毕业生需提供会考成绩复印件或所在市(州)或县(区)会考中心提供的会考考试等级证明;“中职生”需提供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复转军人需提供复转军人证复印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原件)。
(4)高中或中专、中职所在学校开具个人班级排名及是否有违纪现象的证明,需加盖学校公章。
(5)符合加分资格的考生,需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在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填写的考生《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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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核办法
单独招生考核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特长分”两部分组成,总分为45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基本分满分为400分,特长分满分为50分。考试地点在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邱家湾128号)。
(一)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400分)
1、测试时间和地点:2014年4月18日9:00~11: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独招生准考证到我院在指定的考场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2、测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主要为语文、数学、英语、时事政治、安全常识、生活常识、身体健康与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测试。测试方式为笔试,总分400分,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特长分(满分50分)
符合特长分条件的考生,获得特长分加分。特长分加分项目共6项,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特长分总分;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50分的,按50分计算特长分总分。如符合以下多项加分条件,加分项可以累加,每位考生加分项最多不超过50分。
1、技能等级证书加分。2012年7月1日后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技能证书并提供证书原件的:初级一项加1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加20分;中级及中级以上20分。本项最高加分20分。
2、技能比赛获奖加分。2012年7月1日后参加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技能比赛获奖,个人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市级(不含县级市)第4~6名(或优秀奖)加5分,第3名(或三等奖、铜奖)加10分,第2名(或二等奖、银奖)加15分,第1名(或一等奖、金奖)加20分;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比赛获前6名或优秀奖以上的,加20分。本项最高加分20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不予加分。
3、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团干部加分。2012年7月1日后获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团干部:市级(不含县级市)加15分,省级及省级以上加20分。本项最高加分20分。
4、三好学生及优秀共青团员加分。2012年7月1日后获三好学生及优秀共青团员:市级(不含县级市)加15分,省级及省级以上加20分。本项最高加分20分。
5、文体比赛获奖加分。2012年7月1日后参加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文体比赛获奖,个人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的:市级(不含县级市)第4~6名(或优秀奖)加5分,第3名(或三等奖、铜奖)加10分,第2名(或二等奖、银奖)加15分,第1名(或一等奖、金奖)加20分;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文体比赛获前6名或优秀奖以上的,加20分。本项最高加分20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加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不予加分。
6、其它特长项目加分。2012年7月1日后个人参加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其他竞赛获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持有2012年7月1日以后获得的反映考生本人特长的其他证书原件,经我院特长分评审小组评审,可给予市级每项5~10分、省级及省级以上每项10~20分的加分。本项最高加分20分。
(三)体育特长生加试加分:我院今年招收30名具有体育特长的考生(所学专业由考生在我院今年开展单独招生的23个专业中选报1个),在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之后,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测试内容和计分办法另行制定。
(四)航空服务专业考生加试加分:我院今年招收60名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对该部分考生,我院将严格针对航空专业的相关要求进行面试。测试内容和计分办法另行制定。
(五)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考生加试加分:我院今年招收40名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对该部分考生,我院将严格针对航空专业的相关要求进行面试。测试内容和计分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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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原则和办法
1.录取工作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的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2.我院将按照考生单独招生的成绩,依招生计划数,单独划线(一县一线);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依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体育特长生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和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依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实行“双线”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另行制定。
航空服务专业考生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和面试综合成绩,依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实行“双线”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另行制定。
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考生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和美术专业基础测试成绩,依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实行“双线”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另行制定。
3.我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报甘肃省招办审核,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4.根据教育部关于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甘肃省“中职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甘肃省“中职生”考试,不影响其他学校录取。
5.录取结果可从我院单独招生网上进行查询。
6.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7.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不能转入其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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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二)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
1、招生录取组:负责组织协调单独招生工作,制定单独招生试行方案及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
2、考务组:负责综合素质测试试题的命题、制卷、审核和保管;单招的考务工作:考场的编排和落实、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试题的评阅、考试成绩的统计等工作;负责“特长分”的评审;负责与体育特长生的加试及航空服务专业的加试;
3、技术保障组:负责网上报名系统开发及网络支持等工作;
4、纪检监察组:负责单独招生的纪检监察工作,制定单独招生纪检监察办法,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
5、安全保卫组:负责试题转递的安全;报到、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
6、后勤保障组: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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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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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1、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4、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院校工作人员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欺诈、作弊等手段帮助考生取得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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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策待遇
1.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2.家境经济困难学生,符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者,可到生源地可持当地学生资助申请生源地贷款。
3.品学兼优者可申请学院奖、助学金,享受国家级、学院相关奖学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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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时间安排
程序 |
时间 |
具体工作 |
报名 |
3月10日-4月5日 |
考生登录学院单独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
资格审查 |
4月10日-4月15日 |
报名数据报省招办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
缴纳报名费 |
4月17日前 |
考生按照我院指定账户缴报名考核费 |
打印准考证 |
4月17日前 |
考生到学院单独招生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
综合考试 |
4月18日 |
上午9:00—11:00,综合素质测试考核; 下午,体育特长生、航空服务专业考生、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考生进行素质测试 (具体见考试时间安排) |
录取 |
4月25日-4月28日 |
在学院单独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 |
省招办审核 |
4月30日 |
向甘肃省招办上报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经省招办审批备案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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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邱家湾128号(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730070
单独招生网址:http://gsjtxydz.good-edu.cn
电子信箱:zsjy7666911@163.com
咨询电话:0931—7666911(兼传真)0931—7673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