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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2015年普通高考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5-03-04 来源:新疆师范大学

一、招生项目

田径、足球、乒乓球、健美操

二、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2015年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为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三、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们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在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了报名,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含)之后出生),身体健康,必须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且能够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上核实的为准。考生所指的运动员等级证书与所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仅限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10日,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国际教育大厦6楼0609室)

4.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身份证、运动等级证书及相关比赛成绩证书、秩序册、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专项测试及文化课考试

1.专项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2015年4月11日

测试地点:新疆师范大学

2.文化课考试

具有“一级运动员”(含一级运动员)以上等级证书者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单独考试范围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试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监督机制

1.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弄虚作假,已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2.我校招生办公室、纪检委将全程监督;

3.根据主管部门工作政策要求,所有测试项目将进行全程录像,以示公证。

七、录取办法

1.我校将与拟录取的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2.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考生专项测试成绩、文化课成绩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3.录取学生入校后同意参加专业复测和身份复核,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体育学院办公室电话:0991-4332907,13369666224联系人:亚森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991-4332596联系人:孙宁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991-4112037(校纪检委)0991-4332592(学校招办)

新疆师范大学网址:http://www.xjnu.edu.cn/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haosheng.xjnu.edu.cn/

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网址:http://tyxy.xjnu.edu.cn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邮编:830054

九、其他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由新疆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项测试工作由体育学院负责具体实施,所有测试项目全程监控录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新疆自治区有关规定不符者,以教育部、新疆自治区规定为准。

3.本简章由新疆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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